海口发布网约车市场风险提示,还有5000辆运力尚未投入

近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

截至12月1日,海口市平台公司共42家,网约车保有量为14177辆,还有5000余辆车已取得运力指标但尚未实际投入;出租车企业共14家,出租车保有量为3084辆。

海口发布网约车市场风险提示,还有5000辆运力尚未投入

《提示》要求,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需深入了解政策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以“”、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形式从事网约车经营。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个人网约车运输证后,如不能确保进入所期望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时,建议提前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入网运营意向书。

《提示》还明确,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未授权任何单位开设办理点,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业内其他重要新闻

近日,首汽约车宣布对新入职推出收入保底政策,目前,已在成都、杭州、深圳等城市落地。当新司机加入平台后,会自动进入保障计划中。该保障活动分为不同套餐组合,以时长、高峰时长、平台调度接受率等为考核要求。若考核任务全部达标后,司机收入仍未达到保障金额,平台会对司机收入进行补贴。

全国各地最新15天网约行业动态

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5日

全国各地最新15天网约行业动态

政策导向:

1.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意见》

近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完善跨领域、网络化、全流程的交通运输现代治理模式,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运输治理格局。运输服务管理部门通过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信息化建设与治理能力相结合,提高服务与监管水平;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以人民为中心”绘就现代化治理价值底色,道路运输治理精细化水平稳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在现代化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2.《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1月30日发布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为了确保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将《条例(草案)》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认真研究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jjgw@szrd.gov.cn。在本次《条例(草案)》中拟规定驾驶员存在拒载、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或“绕路”行驶等行为的,最高或处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可被“吊牌”。

3.2021年新能源汽车将补贴375亿元

11月29日 国家财务部下发通知,2021年共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375.8529亿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156.89亿元,此次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目标为符合要求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和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2021年补贴总额相当于2020年补贴总额的3.34倍。

4.北京市发布小客车摇号新政

12月7日,北京发布小客车数量调控新政,新政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获悉根据新政,北京将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即每人名下只能保留一个指标。新政增加了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在2020年6月发布的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新政调整了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设置了三年过渡期。2021年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的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个人名下有2辆及以上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明年起可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线上提出申请,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

5.昆明市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促进网约车健康稳定发展

日前,市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协商会,就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严控和防范网约车以租代购模式引发地方性金融风险的建议》开展督办协商。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等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根据市政协重点提案的督办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以租代购”研讨会进行沟通协商,会同协办单位开展前期调研,对昆明主城五区通过“以租代购”融资租赁模式招募司机、销售车辆的企业数量、放贷车辆及金额等进行统计,深入分析“以租代购”模式运作过程中的弊端,对该模式中非法宣传、金融犯罪进行联合打击,对诉求与维权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迅速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6.北京发布出租车网约车防疫指引

12月10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网约车防疫指引。指引要求,司机在服务期间应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用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车内定时开窗通风,尽量选择非现金收付。定期清洁和消毒车门把手、扶手、座椅等乘客经常触摸的部位等。

7.海口千辆纯电动出租汽车顺利交付

12月8日上午,海口市比亚迪纯电动出租汽车交车仪式在观澜湖新城举行,现场正式交付了1000辆比亚迪纯电动出租汽车,此次首先投放300辆上路运营,剩下的700辆将分批次逐步投放,并于2021年7月底前全部投放完毕。

8.厦门火车站、机场新增智慧系统

近日,厦门市交通局运输中心智慧系统又添了一名新成员——厦门市大型交通枢纽出租车智能诱导服务平台,该平台于12月2日正式“上岗”。该平台可根据火车站、机场现场乘客和出租车数量自动发布“指令”,呼叫周边出租车前来载客,该系统还跟动车、航班信息联网,提醒驾驶员下一班到站时间和人数。据介绍,这套智能诱导系统在火车站、机场布设80个监控探头,这些探头功能不一,有的还会数数,统计现场车辆数和旅客量。系统后台可实时显示动态信息,并根据现场运力自动发布叫车指令,尽快疏散现场客流。

9.中汽协预计新能源车补贴3年后或完全退出

12月11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预计,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在2-3年后完全退出。他指出,“在油电价差下,新能源运营车辆全生命周期经济性已经全面超越燃油车。随着补贴退出,电池降本速度低于预期,短期内消费者购车成本高于同等燃油车,长期来看,将会实现无补贴首购平价。”

行业动态:

1.东莞交通运输局在其官网向滴滴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近日,东莞交通运输局由于滴滴出行东莞分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通知书,而在官方网站向滴滴出行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通知书告知由于滴滴出行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运输证》被第四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叁万元整的罚款。

针对非法营运,东莞交通局的做法传递出一个新信息:非合规运营,必从平台查起,先处罚提供服务的平台,而不是针对底层的司机群体。

2.南京上线“出租车平安驿站”

近日,全国首个警企联动的“出租车平安驿站”在江苏省南京公用中北的士公司正式运营,开创了警企联动实施精准服务的新模式。据了解,该驿站是南京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联合南京公用中北的士公司共同打造的特色服务品牌,具备信息备案、宣传申报、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四大职能。

3.首汽约车宣布对新入职司机推出收入保底政策

近日,首汽约车宣布对新入职司机推出收入保底政策,目前,已在成都、杭州、深圳等城市落地。当新司机加入平台后,会自动进入保障计划中。该保障活动分为不同套餐组合,以时长、高峰时长、平台调度接受率等为考核要求。若考核任务全部达标后,司机收入仍未达到保障金额,平台会对司机收入进行补贴。

4.海口发布网约车市场风险提示

近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风险提示》。截至12月1日,海口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共42家,网约车保有量为14177辆,还有5000余辆车已取得运力指标但尚未实际投入;出租车企业共14家,出租车保有量为3084辆。

5.北京电动车最新消息

目前,北京市已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出租车8700余辆,到明年9月,纯电动出租汽车规模将超过2万辆。

6.滴滴定制网约车D1路测,12月中下旬在长沙正式运营

12月4日,滴滴首款定制网约车D1在进行路测体验,现场工作人员透露,本月中下旬将在长沙正式投放。D1是滴滴和比亚迪合作打造的纯电动车,设计续航里程418公里,全部采用“青果色”作为主打色调,区别于路面其他车辆,增加辨识度。目前,D1车型在长沙的司机招募工作已经启动,但具体租赁政策还未出台。

7.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巡网融合”项目正式上线

一是点网结合、精准对接。通过信息技术和平台软件,将流动性强、相对散乱的巡游车捏合到一起,把乘客的打车需求与路上巡游的每一部出租汽车,通过软件和网络建立联系,提升传统出租车运营效率,更好的降低空驶率,增强巡游车竞争能力。

二是双向选择、信用管理。结合我市的驾驶员信用积分管理工作,乘客可以查看到车辆信息和驾驶员信息,乘客有权拒绝“一星”、“二星”信誉较低驾驶员;如果乘客多次无故取消订单的,系统也将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使用。

三是提前预知、智能管理。乘客可获得“推荐路线”和“费用预估”,防止被绕路或多收费。软件内以30分钟为界分为“实时单”和“预约单”,“实时单”实行派单制,有效解决拒载问题,“预约单”实行抢单制,可提高驾驶员运营积极性。

四是保护合法、保障安全。在“天津出租”软件上无证驾驶员将无法进入软件接单运营。软件中设置了“随机人脸识别机制”,驾驶员在听单过程中,软件会不定时要求驾驶员进行人脸识别,对识别有误的将停止对其派单,有效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8.南京第一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名单公布

根据《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作为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的重要一环培育龙头发展企业,2020年10月15日,南京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材料初审及三部门现场核查,决定认定南京地上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南京第一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

9.T3出行“超级出租车计划”首批试点落地南通

12月8日,“南通高品质新能源出租车发车仪式”上,由T3出行打造的首批试点新能源出租车——“T3出行 优行出租”正式投入运营。这是T3出行“超级出租车”巡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在全国的首次落地。“目前市场上很多平台都在探索如何让出租车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这是件好事,但更快、更好之余,我们还希望帮助出租车行业带来一场更彻底的数字化升级。”发车仪式上,T3出行CTO谭天龙表示,T3出行“超级出租车”巡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将会实现政府主管部门、出租车公司、用户、司机的共生共赢,为出租车行业带来一场全新变革。

10.滴滴架构调整

12月10日,滴滴宣布架构调整,滴滴成立城市运输与服务事业群,付强担任该事业群CEO。而网约车平台公司CEO将由孙枢担任。原两轮车、代驾、跑腿、货运业务合并为“城市运输与服务事业群”。任命付强担任城市运输与服务事业群CEO兼事业群安委会主任,向程维汇报。两轮车事业部总经理张治东、代驾事业部和货运事业部总经理赵辉,向付强汇报。

11.平台约谈

近日,无锡约谈万顺叫车,责令其限期清退不合规人车,加强对平台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快平台接入车辆、驾驶员合法化进程,规范经营行为。

12月7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等顺风车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

提醒指出,近期媒体多次报道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产品有关问题,主要是“附近订单”功能偏离顺风车本质,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用户头像显示性别、开展长途城际服务等方面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12.207家平台81家失踪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众号推送消息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发布了10月份网约车行业数据: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全国共有20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254.5万本、车辆运输证105.9万本。各网约车平台10月份共新注册合规驾驶员4.9万人,新注册合规车辆3.5万辆。

此外,再看到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发布的数据,包括网约车的骨灰级鼻祖易到用车在内,有81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已全年累计超过180天未传输数据,也就是意味着剩下的600万个订单来自剩下118家很多人并没怎么听过的网约车平台,平均每个平台10月仅收获50847个订单。

13.美团打车抽成调整

美团打车平台抽成上涨,此前承诺的“司机永久抽成8%”已成一纸空文。根据美团打车平台现行的规定,抽成比例随不同时间段呈现变化:平峰期司机的抽成上调至20%,高峰上调至13%,远高于先前承诺的8%低抽成。伴随着美团政策的调整,司机收入有明显下滑。

14.365约车,网约圈@你

12月3日圈姐收到驾驶员爆料,称及其合作的汽车租赁企业在明知非法的情况下,役使无证驾驶员和无证车辆(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开展营运,如经受查处,所有后果由驾驶员自担,引发了驾驶员大规模退车潮。

行业数据:

1.广州最新数据

12月7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布10月份网约车市场运行管理监测信息。本统计周期内,全市网约车单车日均订单量约10.15单,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86.42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345.14元。截至10月,广州市已有53家网约车平台获得经营许可,91265辆车拿到网约车运输证,107353个司机考到网约车驾驶员证。

2.宜昌最新数据

今年以来,宜昌新增合规网约车141台,累计达368台,有1228人取得网约车驾驶资格证,累计达3376人。

3.深圳持证网约车司机接近11万 有证网约车超6.2万辆

11月26日消息,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局长张永平日前透露,目前,深圳实际运营的网约车平台有12家,有车证的网约车62116辆,持证网约车司机108734人。

另外,有出租车企业60多家,营运车辆约2.1万辆,在岗驾驶员约3.8万人。网约车和出租车每天共为190万余人次的市民出行服务。

新增入局者:

12月1日,广西风行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城市公共交通等。广西风行由武汉东风电动创越工贸有限公司和广西龙行未来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共同持股,这两家公司均为东风汽车集团旗下企业。

12月9日,滁州瑞翼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等,该公司由奇瑞关联企业安徽麦卡出行汽车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平台活动:

近日,曹操出行在部分城市推出了年底感恩大回馈免单活动,每日最高免单金额高达500元整,整个活动期间免单金额上限为5000元。参与活动的城市,用户只需在曹操出行app连续3天签到打卡,即可获得专车免单资格。

12月2日,首汽约车在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40个城市上线空驶补偿机制,覆盖全部即时订单,补偿标准为每1公里1元,最高补偿5元,由平台自动发放。

12月3日,滴滴在100个城市推出青菜拼车拼成1折,最高减免100元的年度优惠,用户还可通过“拼拼卡”等趣味方式获取立减券、123元现金奖励等福利。

12月1日, T3出行正式登陆宁波。这是继南京、武汉、重庆、杭州、长春、广州、天津、长沙、福州、成都等城市后,T3出行进入的又一新城。

12月1日,滴滴企业版推出面向企业差旅出行场景的“差补月”优惠活动,已完成充值的企业版客户,12月的差旅或接送机用车订单,可畅享100单5折优惠(每单最高抵扣20元)。

12月3日,滴滴在100个城市推出青菜拼车拼成1折,最高减免100元的年度优惠,用户还可通过“拼拼卡”等趣味方式获取立减券、123元现金奖励等福利。

行业自救: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与深圳运力企业全员在行动

寒意在封锁着中国,也封锁着市场。

用血流漂杵来形容当前的网约车市场环境一点不为过。

今年以来,深圳网约车运力平台一方面积极抗疫,一方面也面临着自身存续的挑战:疫情带来的出行需求下降、减少、平台盈利水平下滑等突出问题,还有供应商亏损、业内驾驶员和车辆供给过剩等危机频发,网约运力租赁行业普遍弥漫着恐慌情绪。

伴随着年关将至,集群性退车高峰即将到来,不少运力平台所处的出行生态链还承受着严峻的退车压力,深圳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已经到了危急存亡的关头。

众所周知,汽车市场主要盈利来源还是新车销售和车辆租赁,但近年来汽车市场持续走低。经营者为获得整车厂的返利及优惠政策,进更多的车,使得库存警戒线提升。库存积压,一些不得已折价出售或者转为租赁,使得经营成本上升,毛利下降。

下面我们将同一款车型在不同城市的租赁价格做个比较:

行业自救: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与深圳运力企业全员在行动

(主流城市同一车型租赁价格截图)

不同城市同车型网约车租赁价格比对:

行业自救: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与深圳运力企业全员在行动

一台车价格租金成本构成 = (车辆购置价格+金融成本+保险成本+上牌成本)/ 折旧周期 + 维保成本+ 运营成本+ 销售成本

以下我们简单用比亚迪E5这款车型来算:

车辆112900 + (贷款90%*3年利率18%)+上牌费用1500 / 按照48个月折旧 + 交强险1800 + 商业险5700(扣除返点)+ 最少维保成本150元 + 运营管理200元/月 + 最少300元/月销售成本 = 4039元/月

从以上公式我们可以看到,唯一能够压缩成本的地方就是运营费用和销售费用,也就是一台全新的比亚迪E5上线月租金低于3800元,基本上没有任何利润;合理定价才是行业良序发展的大前提。

结合前表,我们不难看出,全国主流城市部分运力企业的平台定价明显低于合理标准的区间,已严重扰乱网约车行业秩序、妨碍市场的良序运转。

一味脱离实际成本降价揽客,造成盈利收窄或亏损,将导致运力企业和司机效益缩减,如此一来,将造成供给进一步萎缩,直接导致乘客出行需求无法得到有效覆盖,便捷性和体验感大为下降,服务品质的下滑更会加剧价格战的形成,势必让网约车行业陷入价格下跌、业务萎缩、平台亏损的恶性循环。

今天的网约车市场,份额基本划定。此前的低价甚至是免费定制出行实际是把成本转嫁给了网约车的投资方,这种模式根本不具备可持续性。

在这种新环境新形势下,如何在同业企业之间形成发展合力、完善价格标准落地,成为深圳网约车企业努力探索的方向。

广东深圳在行动

为尽快规范的竞价机制,恢复网约车市场正常的运营秩序,12月4日,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在深圳举行行业自救方案座谈会,共有80家深圳汽车租赁企业参与了座谈。

在座谈现场,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发出“防止恶性竞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得到了与会众多企业代表的积极响应。

会上,大家热烈讨论并起草了《网约车行业自律联合合作公约》,呼吁运力企业规范竞价机制、统一价格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与定价规范,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自救: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与深圳运力企业全员在行动

出行的华南区域总汤总和滴滴商家城市经理钟总出席座谈。汤总表示,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在综合汽车金融成本、保险成本之外,理应有一个合理的价格运作区间,用以保证服务品质的稳定维护和运力平台工作的良序开展。这次我们讨论制定公约,在行业来说,起到一个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强化服务定价机制的积极影响,我们要坚决杜绝无底线的低价揽客行为,对行业起到“良币驱逐劣币”的净化作用。

出行行业的规范发展,受惠的将是每一家业内企业和每一个从业个体,没有一个企业和个人会是孤岛,这次网约车行业自救,滴滴以官方身份出席,率先扛起了维护供应商的大旗,毫无疑问是走在了行业的前面,引领着行业的自律和自救,彰显了滴滴的大局意识和企业担当。

在互动沟通中,与会代表形成共识,并现场签署了《深圳市网约车行业自律和联合合作公约》,就经营活动的原则要求、车辆星级的评定标准、价格体系的标准确立、违约责任的惩处办法等具体细则达成一致意见。

行业自救:广东省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与深圳运力企业全员在行动

(与会的企业代表探讨行业自律、同业公平竞争细则)

汤总总结,在深圳的城市发展过程中,网约车服务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解决了相当人群的就业问题。可以说,本土运力企业是推动深圳城市交通发展当之无愧的元勋功臣和中坚力量。希望深圳网约车服务的同行们再接再厉,统一竞价标准,打造领先的车辆服务体系,在推动网约车行业秩序化发展、规范同业公平竞争的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

座谈在大家的热议中结束,此次活动,完善了出行服务行业的定价机制,优化了管理服务水平和车辆供给品质,对规范行业竞争行为,营造稳定有序的网约车经营环境起到了积极影响。

通过这次行业自救背景材料的搜集,我们也能看到,在全国范围内各大城市不同程度存在低价揽客的现象,这次深圳率先维护合理价格标准,稳定了行业的经营秩序,在全国起到了表率示范作用。

圈姐也希望其它各地的网约车行业组织,能效仿深圳,尽快拿出合理规范的自救方案,确保2021年网约车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滴滴网约车被曝光,哪些套路你知道吗?

出行市场风云变幻,尤其这两年变得更加不太平。司机怨声载道,出行平台依然风生水起,路过的看客,一边吃瓜一边当键盘侠,骂司机骂乘客,几乎对平台都万分满意,有的评价甚至为被垄断的平台求情,看到这些,又气又难过,可是看客们,你们真的了解这些平台吗?

滴滴网约车被曝光,哪些套路你知道吗?

平台猫腻被曝光!滴滴套路多,被约谈现在的出行市场早就跟最初的市场不一样了,网约车以滴滴为首一家独大,后期又有资本大佬美团、阿里切入网约车赛道,知名车企上汽、首汽等企业也来分一杯羹,而顺风车业务,早被、嘀嗒、一喂顺风车平分。一旦事情发展成规则和惩罚无人能插手,事情也就不只是企业发展那么简单了。网上有个帖子,有三百多司机在上面声讨,

总结来说就是三类:

1. 背景审核标准奇怪,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平台记录,却被永久,停止服务,不能接单。平台猫腻被曝光!滴滴套路多,T3被爆料,一喂顺风车被约谈

2. 平台过高,司机的收益被挤压到极低,连生活都成问题。

3. 平台规则问题多,处罚规则、派单机制不透明,所有风险都担在司机身上,只要有乘客投诉就能成立,司机直接就被罚款。

滴滴的种种操作,让司机倒退解放前,是苦苦等待?还是另谋他路?

2012年发展初期,那时补贴拿到手软,接单接到抽筋,

2015年滴滴全国普及做的风生水起,司机们也挣得盆满钵满,

现在时过境迁,滴滴司机单量下降,利润低的可怜。滴滴司机像是经历了一场过山车,从跨越顶点到飞落低点。

滴滴的种种操作,让司机倒退解放前,是苦苦等待?还是另谋他路?

我是司机,平时出去会开顺风车,捎上人减少点油费。

前阵子载了一个开滴滴的大哥,他要去喝喜酒就没开工。一路上我们聊得来,他和我说一天不开车,他的口碑值就会下降,

现在滴滴司机挣钱越来越难,不知道还该不该坚持?

他和我说了很多,我也陷入了思考,是因为什么导致了滴滴司机现在这样。

一、 平台大量招募司机,僧多粥少

滴滴平台每天大量宣传,在网上铺天盖地的招募司机,打出充满诱惑的广告语:无车加盟、底薪六千,月入过万,时间灵活。

滴滴的种种操作,让司机倒退解放前,是苦苦等待?还是另谋他路?

在平台的吸引下,很多人先后投入滴滴怀抱。可殊不知市场存在饱和,单量涨幅慢,大量司分食这本就稀薄的一碗粥,到头来无法维持生计。

二、平台抽成高,补贴减少

平台抽成不断增加,从以前的每单10%到现在的30%,司机到手的利润越来越低。

在滴滴上线时,补贴天天拿,到现在的越来越少,甚至平台通过各种套路,让你有补贴也拿不到,司机付出与回报不对等。

滴滴的种种操作,让司机倒退解放前,是苦苦等待?还是另谋他路?

有司机就调侃道:开滴滴就是挣着白菜钱,载着小气鬼,走着黄泉路。

三、 平台定制滴滴专车,拓展自身团队

12月份D1在长沙强势来袭,以更人性、更个性、更智能、更贴心的形象出现在大家视野,引起了不少轰动。

滴滴的种种操作,让司机倒退解放前,是苦苦等待?还是另谋他路?

滴滴都有亲儿子了,哪会管滴滴的老司机啊,优质单都优先派给D1,就好像当年优先派给网约车不派给一样。

D1的运营势必会影响专职司机的饭碗,到时候滴滴司机不知该何去何从了。

社会就是这么残酷,当有能力决定你生死的人,觉得你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就会寻求新的目标,你就会沦为弃子。

滴滴的种种操作,让司机倒退解放前,是苦苦等待?还是另谋他路?

本来开滴滴就是因为自己没本领没才,现在滴滴的种种操作,不仅没挣到钱还伤了身体,不给活路,简直就是在逼人退出,回到自己的解放前。

有些司机大哥受不了平台的束缚和压榨,已经另谋他路,脱离苦海。

可不少滴滴司机还是对平台抱有希望的,毕竟自己开了这么多年,还是有点感情。

况且很多司机都办了“双证”车子都还没到期怎么能说不开就不开。

网约车司机不挣钱,纷纷“出逃”顺风车,“滴滴”是罪魁祸首?

、花小猪、曹操等网约车司机为什么没有嘀嗒、哈啰、一喂顺风车的司机们挣钱?

顺风车老司机告诉你!

平台差异

说到平台,以前只有网约车这一个说法,顺风车也被网约车所涵盖,然后是滴滴作为网约车里绝对霸主,所有的网约车都有共同的称呼–“滴滴”。

后来,大家都纠结一个问题:顺风车需不需要办双证?

得到的答案是:顺风车不等于网约车,不需要双证!

至此,顺风车就脱离了网约车自成一派。

网约车倾向于短途,顺风车只是顺路,顺风车的市场占额自然无法和网约车相提并论,新手司机在选择进入出行行业,几乎都是选择网约车。

然而什么行业都有临界点,水满则溢。

网约车蛋糕太大,都想吃,竞争就显得非常明显。

想要在出行市场生存,只能通过烧钱抢市场占额,也就导致了网约车平台普遍高抽佣,司机很难赚到钱。

而顺风车市场相对比较平静,由嘀嗒、哈啰、一喂顺风车3家平台三分天下,没有恶劣竞争,抽佣少,司机们赚得自然就多。

但看似平静的顺风车市场也一直有含沙射影的现象,据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共有5100余家顺风车相关企业,仅2019年就注册了528家,2020年前3个季度注册320家。

顺风车市场不大,有嘀嗒、哈啰、一喂顺风车已经足够,其他平台想崛起,烧钱烧得并不值得!

网约车司机不挣钱,纷纷“出逃”顺风车,“滴滴”是罪魁祸首?

因人而异

网约车或者顺风车的司机,想赚到钱其实都是因人而异。

网约车也有些司机沉浸多年懂得一些每日流水都保持在500以上。

但是顺风车的司机对于这点流水看不上,因为在顺风车行业当全职的司机,几乎都是从网约车那边跳过来的老司机,已经有足够的经验,顺风车每日流水普通在700元以上!

有经验是一个原因,还有就是顺风车大多是兼职私家车车主,全职的司机少,没有竞争力。

网约车司机不挣钱,纷纷“出逃”顺风车,“滴滴”是罪魁祸首?

有经验的顺风车司机都有技巧保证收入:

1.  多平台接单,嘀嗒、一喂顺风车都接单

2.  提前接单,在前一晚就可以把单接好

3.  多类型接单,5坐车接满4个乘客,再接点送物品的单

4.  接熟悉的单,送过去你可以接到单再回来

我多年跑车的经验,建议跑网约车的新手司机们,别整天赚不到钱还守着网约车跑,你们的流水都是控制的,高不到哪里去,可以适当的看看有没有单,接几单长途,比快车省事!

快过年了,现在就可以预约好回老家的顺风单,早做准备,安全到家!

顺风车平台法律问题再审视

2020年10月8日,出行正式向香港交易所公开递交招股书,拟在港交所挂牌上市。顺风车市场似乎重新迎来活力。

但不久,嘀嗒出行因问题被监管部门约谈。日前,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监管部门直指嘀嗒出行“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业务”,要求修正顺风车产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顺风车业务从初始阶段便存在变相从事网约车业务的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顺风车作为共享经济的典型业态,在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占有重要地位,既降低了社会公众出行,也契合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私人小客车合乘做出了灵活性规定,从政策上予以鼓励,但在执法实践中,各地有关部门顺风车平台的法律地位、审核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理解不一致。

同时存在顺风车平台、车主的责任承担和风险分担等较为模糊等问题,亟待厘清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范围,从而促进顺风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法律地位

法律责任是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平台的法律地位直接决定平台应履行的义务进而决定平台的法律责任。

首先,在顺风车服务过程中,平台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信息服务,是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中介人,通俗地讲是让“乘客找到合适的顺风车、顺风车主找到乘客”。

虽然基于优化网络交易环境并促成订立合同的需要,顺风车平台除为合同双方提供车辆信息、乘车信息发布服务外,还为车主和乘客双方提供身份认证、信用评价、广告发布、支付等辅助服务,同时平台制定交易规则,提供纠纷解决服务,逐渐演变为复杂的、大规模的、技术性及支配性的互联网交易生态系统。但是,规模的增大、服务类型增多并不意味着平台法律地位的改变,就顺风车服务而言,顺风车平台仍然是合同的第三方,乘客和车主作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因顺风车平台提供服务的变化而改变。

以平台支撑的顺风车服务活动,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车主与乘客之间的合同关系;二是平台经营者与用户(车主、乘客)之间的网络服务关系,即顺风车平台通过对数据信息的发送、传输和处理来履行它与平台使用者(乘客和车主)之间的协议,该协议是一种信息服务合同。

上述两层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除平台做出特别承诺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乘客与车主之间的交易合同责任并不会也不应当牵连到顺风车平台。

依照电子商务法第61条、62条和63条的规定,在乘客和车主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时,顺风车平台的法定义务是协助乘客维权的义务;在乘客与车主争议解决过程中,顺风车平台的法定义务是提供原始合同与交易记录。建立纠纷解决机制是电子商务法的授权性规定而非强制性义务,所以有行业规范要求顺风车平台提供事后的救济机制有不当扩大顺风车平台的义务之嫌。

审核义务

平台对申请在其交易场所从事交易的用户,应审查该用户的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自然人的身份信息、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其目的是在用户实施侵权行为或者用户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时,向权利人披露相对方的身份信息,使权利人能够准确锁定侵权人,方便权利人维权。

就平台的审核义务而言,现行主要的法律依据是电子商务法第27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或者非经营用户(销售二手物品的自然人等)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依照上述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必须要求用户提供上述信息,同时通过相应审核措施保障上述信息真实,并进行记录,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改。信息审核义务的基本功能是以较低的成本确定责任人,方便监管部门执法和消费者维权。

从电子商务法第27条的规定来看,平台的审核内容主要是用户的资质和身份信息。就顺风车平台而言,其对车主资质信息的审核应当集中在与安全和服务相关的资质上,而部分城市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要求平台对“注册车辆是否为驾驶员本人车辆”“车辆是否本地车牌”“车主户籍”“车主是否合法就业”“车辆特殊保险”等和安全、服务不相关的信息进行审核,有不当扩大平台审核义务范围之嫌。

依照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规定,顺风车平台对车主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造成乘客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资质资格”应当理解为行政许可类信息。

判断顺风车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还需要结合平台的审核能力、是否未采取相应措施核实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要考虑未能核实车主的资格资质与承担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由于顺风车平台经营者未能核实上述信息导致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存在潜在危险的车主在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此时顺风车平台应当依照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部分地方要求顺风车平台审核车辆年检状况。现阶段市场无年检验证渠道,且有地方不再要求车主强制在车辆上张贴年检证明,致使顺风车平台没有审查信息的端口能够验证车辆的年检状况。如果让车主自己上传保险保单、车辆年检证明会存在大量造假的情况,顺风车平台无法或者需要很大的成本进行线下校验,为解决平台面临的审核困境,车辆年检信息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顺风车平台开放。

此外,作为交易场所的提供者,顺风车平台在维护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用户的指示发布信息、保护车主和乘客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以及提供其所承诺的其他服务的义务外,应在合理限度内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该义务源于开启或加入交往空间者对其中的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一基本原理。网络空间的安全保障义务是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的体现,是对交往密切的网络社会所衍生的高风险在法律上的处置,是法律对消费者进入网络空间而要求的合理信赖需求的保障。

安保义务

传统侵权行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仅涉及特定场所里的相关人员和特定团体里的成员,数量有限,而顺风车平台经营者面对的是巨量的、不特定的可能受他人侵害的潜在保护对象。

虽然随着技术的进步,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所营造的场景与实体空间面对面的接触不再存在巨大差异,特别是大数据的应用使顺风车平台经营者对风险的预判、管控的能力的管控能力在增强,但这不足以抵消用户数量增加带来的难度。因此顺风车平台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及其标准、程度主要是基于其所掌握的服务信息而产生的,与线下实体空间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所区别。

就实际操作而言,顺风车平台经营者的事前安全保障义务包括车辆适驾性审查、驾驶员适格性审查,事中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建立健全人车线上线下一致性验
证机制、保障路线规划和导航服务等附加服务的安全性以及建立异常情形快速发现、处置机制,事后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有记录车主、乘客发布的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顺风车安全保障义务的时空范围原则上限于运营服务期间,而不能无限延长,特别是运营服务结束后乘客与车主之间的其他纠纷,不在顺风车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实践中曾经发生车主、乘客互留联系方式,后车主将乘客联系方式网上散播,乘客感到困扰而向平台投诉要求管控车主。对于于车主、乘客订单结束后的不属于车辆运输合同内的纠纷,不在顺风车平台安全保障和治理的范围内。

判断顺风车平台经营者是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要考虑危险的等级、程度、发生几率、损害后果、防控成本、获益以及消费者信赖程度等因素。依照损益一致的原则,从事顺风车业务的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标准应低于自营网约车或者有大量抽成的网约车服务平台经营者,原因在于获益多少会影响平台在安全方面的投入进而影响其安全保障能力。

如果顺风车平台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乘客损害的,依照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就具体责任形式而言,相应责任不仅包括民事责任,也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来看,相应责任包括多种责任,如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等。就责任的具体承担而言,依照特别法优先的原则,若特别法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有专门规定,应当适用该规定。如果没有特别法规定,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梳理我国现行立法,和平台责任相关的特别法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显而易见,顺风车平台经营者不适用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的规定,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的平台责任是在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赔偿,该条规定的垫付责任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关。此时,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顺风车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当顺风车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未尽审核义务或者安全保障义务使乘客处于危险之中,此时顺风车平台经营者与第三人或者车主构成共同侵权,应与车主或者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实施”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种情形:(1)有共同的意思联络,行为人均实施了积极的侵权行为;(2)有共同的意思联络,部分人实施了积极的侵权行为;(3)没有意思联络,一部分人实施了积极的侵权行为,另一部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未及时制止侵害行为,最终导致同一损害发生。当顺风车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未尽审核义务或者安全保障义务使消费者处于危险之中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第三人或者车主的致害行为,属于前述第三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顺风车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第三人或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不构成共同侵权,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由顺风车平台经营者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的核心是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顺序利益”,只有在第三人下落不明、无法确认或无力赔偿时,才承担过错责任。如果顺风车平台经营者作出比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则其应当依照承诺承担责任。

安全保障与个人信息保护之平衡

实践中,顺风车平台基于为乘客提供更多安全保障目的,会对行程进行录音以及对乘客进行行程轨迹异常提醒等服务,同时基于强化顺风车行业治理、构建良好的顺风车行业生态的考虑,进行建设顺风车行业黑名单库、用户性骚扰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公示机制,需要收集乘客的个人信息。如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组织制定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公司安全运行技术规范》要求顺风车平台事前对用户注册信息真实性提供审核、提供人脸识别、用户信息核验功能,事中应提供行程录音、行程提醒等安全功能。如何平衡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冲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曾发生男车主帮扶腿部受伤女乘客投诉男车主肢体骚扰的事件,事后因缺乏是正常的帮扶还是肢体骚扰的证据,导致顺风车平台基于安全的考虑只能对被投诉方采取的严格管控措施。为平衡安全与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之间的冲突,顺风车平台应提供全程录音、录像的功能服务,但是否开启全程录音、录像功能服务,应由乘客主动做出选择,同时车主负有提示乘客是否开启上述功能的义务。如果乘客选择不开启上述功能,在运营期间车主与乘客发生纠纷的,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乘客自主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顺风车出行场景复杂,除了赋予顺风车平台审核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外,还需要加强对乘客和车主的安全意识教育:对车主而言,在向顺风车平台提供真实注册信息的同时,还应当积极配合并向顺风车平台如实报告乘车人数、健康状况、是否饮酒等。对乘客而言,对常见社会风险、安全隐患等应给予足够的注意,出行前认真审核平台提供的核验信息后再乘车等。

小县城的网约车,在生与死之间徘徊!

这一行业给有车一族带来了很多的附加,很多人都会利用下班时间跑几个小时的网约车来补贴家用,尤其是在一部分小城市里,下班后的出行量远比平时高很多,所以这时候就是有车一族赚外快的时候,为什么他们不选择全职跑?那肯定是收入不高的原因,尤其是像我们这边这种小县城!

小县城的网约车,在生与死之间徘徊!

我们这里的县城应该排不上几线城市,如果在城内,坐出的话,5元就能跑个通城,但是却有很多的,出行需求不高,网约车司机多,收入肯定就不高,谁敢全职跑,而且在城内的话,很多乘客还是会习惯性的在路边等出租车,因为这样的话可以更快坐到车,只有在城外,出行的乘客都是坐网约车,因为出租车一般都跑不到这些地方来!

小编就是在这样的县城跑网约车,以前跑过一段时间的全职,但是由于收入确实不高,所以后来就选择了兼职跑,在我们这里,一般一个订单也就几元钱,跑一天下来,有时候都不会超过200元的,如果除去油钱,吃饭等费用,一天的收入也就一百元左右,白天的订单量很少,大多数流水都是晚上的,所以还不如兼职跑!

兼职跑的话,一晚上基本也能跑个100多,除去必要的开支一个月差不多有2000的收入,以前身边很多朋友都在跑,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很多朋友选择了不跑,也有朋友选择了兼职!

还好我们这里的网约车司机不办理运营证也能跑,不然的话,网约车在我们这里可能会消失,因为办证的成本很高,每天不能保证收入的话,谁也不敢这样做,除非平台出车司机跑!

现在的网约车越来越正规化,等哪天平台强制要求司机办证的时候,可能就没有几个司机愿意跑了!

阿里系“哈罗出行”正面出击滴滴及花小猪,12月底连开三城

12月16日,出行副总裁江涛表示,项目哈啰打车在广东中山试运营后,12月底将在河源、汕尾、惠州等城市上线,目前当地已经启动司机招募。那么,众人期待的阿里系哈罗出行到底是怎样的呢?在中山开展情况如何?值得期待吗?

接单更自由,类似花小猪

据了解,哈啰打车比较自由,司机可自行选择派单或选单两种方式,派单模式下,每天有5次拒单机会,每笔订单有10秒确认时间,过时自动领取。接单相对自由,这个类似花小猪。

阿里系“哈罗出行”正面出击滴滴及花小猪,12月底连开三城

如果当日拒单次数用完,司机只能进入选单大厅手动接单,选单大厅的单来自各司机拒绝的订单。

主打一口价模式,对标花小猪

哈啰出行副总裁江涛介绍,哈啰网约车坚持低价策略,实行一口价,产品定价在中山几乎做到最便宜。一口价模式,低价策略,对标花小猪。

哈罗打车在中山开城已经一月有余,当地车主向小报姐爆料称,单子挺多的,但是运价挺低。即使是几十公里的大单都没有什么人愿意接,因为价太低,没法做。

据司机师傅透露,小单子还可以跑一下,单子越大越亏,此外,据称,哈罗打车不能代叫车,系统检测到叫车乘客不在车上,结账时会出现异常情况只付30%给司机。

平台的低价竞争,惠的是乘客,伤的是司机,而司机的眼睛是雪亮的,太低,赚不到钱,自然没人愿意做雷锋。

对于网约车司机来说,哪里能挣钱去哪里,当前行业里最不缺的就是平台,如果抽成低一点,单子多一点、奖励高一点,那就是最理想的选择。

目前来看,哈罗出行还是可以期待一下,毕竟推广前期,平台是有些的, 可以薅些羊毛,而且总经理江涛承诺:” 无论是订单抽佣比例还是平台服务费,哈啰都承诺保持行业最低水平” !

只愿哈啰打车的到来,不会负了一众期待TA的网约车师傅,能打破目前的网约车格局。

“运管部门是寄生虫,完全没有存在必要!”央视曝光……

很多到了机场或车站像是过鬼门关,动辄五千、三五万的罚款让他们叫苦不迭。更让人气愤的是,罚款金额的随意性大,罚款金的去向更是成了谜。

运管部门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部门?为什么他们有这么大的权利?

此前,央视曾就运管部门专门作了一集采访,在采访中,原某省交通运输部门某调研员提到:“原则上所谓运管机构,是个寄生虫,是个瘤子这样的东西。并没有进行多少管理,依靠企业变相缴纳的费用来生存。”

“运管部门是寄生虫,完全没有存在必要!”央视曝光

在采访中,调研员提到:国务院从来没有决定在各省市设运管部门,目前各地的运管部门都是由省级政府或者市级政府自行设立的。

运管部门完全没有必要存在

运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权责不明,罚款的金额更是随意得可怕,3000-10万的罚款让们连呼遭不住。

调研员拿“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这一项举例,他表示这是不讲道理的一项规定:“权利在他手上,伸缩余地最大,最可以胡说八道,而且处罚面是最广的。”

在之后的采访中,该调研员更是明言指出,其实完全可以在现有体制和机构不变动的情况下,由现有的工商、交通委等部门替代运管部门的职能,运管部门是没有必要存在的!

北京率先撤销路政局、运输管理局

运管部门的问题一经曝光后,2018年12月7日北京率先第一个做出改革。

据北京市交通委消息,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不再保留市交通委员会内设的路政局、运输管理局(简称路政、运管)。路政局、运输管理局的下设处室和人员编制纳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

“运管部门是寄生虫,完全没有存在必要!”央视曝光

如今数年过去了,全国各地仍未能统一撤销运管部门,广大司机的愿望究竟何时才能实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