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叫车作为首个在宜春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屡次获得主管部门表扬

9月27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领导到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调研,肯定了宜春分公司在党建、安全生产、出行服务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尤其对宜春分公司开设线下实体店保障司乘权益的做法表示认可。

  事实上,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在安全合规方面也屡次获得主管部门表扬。日常经营中,万顺叫车积极开展”出行安全大讲堂”活动,主动参加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百日交通零违法”挑战赛,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同时,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持续取得优异成绩,曾获”出行服务创业标兵”等荣誉称号,现已成为宜春头部企业。

  组合推广快速进市场,成宜春网约车头部企业

  作为万顺叫车首批运营城市,宜春分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积累了颇多经验,从地推规划、到品牌合作,再到广告投放,宜春分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屡屡取得佳绩。

  万顺叫车在2016年11月初入宜春市场时,分公司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市场开拓工作,划分推广小组,在提前考察好的区域,统一着工装,以发传单、送礼品、驻点摆摊等方式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万顺叫车,”每天有近万名的乘客量,近百名的驾驶员前来咨询。”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执行总经理易云胜说到。

  2017年9月,宜春分公司发现这种地推方式带来的驾驶员和乘客注册量出现了增长下滑的趋势,便开始寻求新的业务推广方式。经过一番市场考察调研之后,宜春分公司锁定了与第三方品牌合作的途径,第一批精选了宜春市50个住户率较高的小区,通过第三方品牌合作,在小区大门口摆放广告素材,如易拉宝、X展架等。易云胜说:”当时的合作方式主要是资源互换,互相提供宣传渠道和场景,所以费用这一块也没有多少支出,但是效果很好,每个小区都能带来几百个用户增加量。”

  在第三方品牌合作起到一定效果之后,宜春分公司便把市场开拓的下一步放在了宜春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当时选择这两所院校,一是有统计报告显示,超7成大学生每月出行都会打车,恰好我们提供的服务契合他们的出行需求;二是两所院校师生数量共有4万到5万人,群体基数大,市场需求潜力大。”2019年,宜春分公司在两所院校的食堂都做了墙面宣传广告,让大学生知道万顺叫车,了解万顺叫车的优势,比如在安全方面的措施、在合规建设方面的成绩、以及驾驶员的本地属性等。经过一轮的广告投放,宜春分公司当月的乘客注册量增加了近6000人,而后,分公司又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展了打车优惠活动,并通过赞助运动会等多种方式,提升了大学生用车粘性,”出门用车就认准万顺叫车。”

  在一系列的市场开拓举措之下,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发展成绩显著,获得”先进单位”、”出行服务创业标兵”等称号,已发展成为宜春出行市场合规运力最多的企业。

  宜春网约车市场合规运力最多的企业

  作为首个在宜春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宜春分公司尤其注重贯彻、落实万顺叫车安全生产和合规化建设要求,也得到了宜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安全培训指导,以及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以下简称”双证”)办理上清晰引导。

  在安全生产方面,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多次得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如上门检查安全生产台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安全培训宣讲会等,通过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等方式,增强网约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此外,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每年都会组织驾驶员参加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春市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联合举办的”百日交通零违法”活动,成功完成百日零违法挑战。”我们对驾驶员的要求是

  在百日内零违法的基础上,’宜’路畅行无违法。”易云胜说。

  在日常经营中,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一直狠抓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出行安全大讲堂”、”安全周例会”,以知识宣贯、案例宣讲、现场互动的方式认真贯彻网约车行业驾驶准侧,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和服务乘客能力。同时,宜春分公司还会不定期开展车辆安全常规检查、组织驾驶员应急演练,排除安全隐患,”我们会给每辆车额外再配置灭火器,并让每一位驾驶员都熟知灭火器的使用。”

  在合规化建设方面,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在大小会议上都会强调驾驶员取得”双证”的重要性,要求驾驶员尽快考证办证,并提供考试、办证等方面的支持。首先,宜春分公司为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安排了一对一的指导,帮助整理报名材料、辅导考证学习;其次,宜春分公司为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驾驶员提供专业指引和协助,并为有需要换车的驾驶员提供新能源汽车车源。”我们与当地的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如哪吒、吉利、比亚迪、东风等都有合作,可以为有换车需要的驾驶员提供符合网约车各项要求的新能源车,不仅价格有优惠,还会把网约车需要的各种设备安装好,让驾驶员省心放心。”

  有序推进合规化建设,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在当地取得了”双证”市场第一的好成绩。易云胜表示,”双证”好成绩离不开交通主管部门在考证、办证方面的优化,以及线上渠道的开通,”在江西交通微信公众号就能查询到相关事项办理进度、证件办理状态,证件办理完结后还能下载打印,简单方便多了。”

  成立党员退役军人先锋队助力疫情防控

  一直以来,万顺叫车坚持党建引领促发展,将党建工作有机融入企业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管理中。经属地党委批准,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成立党支部,带领党员驾驶员红心向党,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的服务质量为当地网约车行业注入发展动力。去年,万顺叫车”党建延伸企业基层–实体店融合线上线下”项目荣获”2021年度跟党奋斗示范项目奖”。

  ”宜春分公司党支部共有18名党员,在日常的工作中,他们勇于担当,敢为先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每年参与爱心送考活动,还冲在疫情防控最前线。”易云胜提到:”疫情期间,宜春分公司成立了党员退役军人先锋队,该车队由18名党员和19名退役军人组成,他们每日奔劳在抗击疫情第一线,为疫情防控提供应急车辆,协助街道办工作人员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并积极投身分公司设置在宜春市政府、袁州区政府及大型商超等地的免费消毒工作中,为来往车辆消毒。”

  今年9月,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丁光明、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文军一行莅临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调研指导工作。在易云胜的介绍下,省交通运输厅领导高度赞扬了万顺叫车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在实地参观考察了万顺叫车实体店之后,对实体店”司机之家、乘客驿站”的定位与党组织宣传阵地理念的一致性表达了认可,并对宜春分公司接下来的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万顺叫车作为首个在宜春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屡次获得主管部门表扬插图

  此次,万顺叫车实体店党建引领工作得到省交通运输厅领导认可,对万顺叫车宜春分公司继续开展实体店工作起到很大鼓舞作用。对此,易云胜表示,省交通运输厅领导肯定了万顺叫车实体店在提升驾驶员归属感、获得感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指导我们将实体店设立成爱心驿站,帮助更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并表示会在实体店的日常管理运营中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激发更大的党建活力。

合肥市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合肥市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插图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经营服务的,需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对其认定的不收费用。主要如下:

1、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注册地在安徽的平台公司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请根据《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安徽省关于实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省政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省交通运输厅在收到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交换至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审查,各部门将依照职责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交换至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各部门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有关申请材料的要求也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通过搜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查询。具体业务咨询可联系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联系电话:0551-63627091);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865537)。

2、线下服务能力认定(合肥市为例):申请企业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后,至合肥市出行政主管部门(市运管处管理所),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也可通过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进行在线办理。具体业务咨询可联系合肥市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65366537)。

在此回复前,我厅工作人员与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并详细解释,您表示理解和认可。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13日

广东省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广东省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插图

一、受理标准

1、可人群:

企业法人

2、可办理具体条件:

申请从事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办理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补充: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补充: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补充: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补充: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补充: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补充: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三、申请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资信情况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

6.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7.网约车先生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8.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9.法人授权分支机构委托书

10.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1.办公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12.总公司经营许可证

13.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聘用合同

四、窗口办理

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206-214号窗口)

中心电话:

0757-12345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

市民可乘106、109、113、116、120、122、123、126、127、132B、138、150、151、153、154、157、159、226、259、G13、K3、K6到东建世纪广场站下车,往东行50米

甘肃全面启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3类9项行业电子证照

11月7日,从陇南相关部门获悉,近日,陇南市交通运输局颁发了首张道路运输行业电子证照,标志着该市道路运输证件进入电子化时代。

甘肃全面启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3类9项行业电子证照插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的办事效率和行业服务能力,甘肃省自2022年10月20日起,全面启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3类9项行业电子证照。广大行业从业者可通过“甘快办”App、“道运通”App、“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查看、出示和下载相关电子证照,实现手机适时亮证,并通过相关软件在网上申办换证、补证、年审、诚信考核等相关业务。

韶关市网约车实施细则:明确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与互联网服务的融合发展,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韶府规(2022)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2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韶关市网约车实施细则:明确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插图

一、制定背景

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对原《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为进一步适应国家行业管理要求变化和促进规范我市网约车市场发展,我市根据行业发展与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省政策指引,对原《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四)《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

(五)《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实施细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定义了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内容,明确了网约车经营的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章:“网约车经营准入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条明确了件和经营许可审批程序。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明确了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准入标准,相关证件的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管理”。明确了网约车经营行为规范,对采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网约车运营区域管理、运价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了网约车市场监管措施,包括及时公布有关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建立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等。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网约车强制退出营运标准以及细则效力等。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完善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条件。

第七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4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5.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6.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7.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车辆、驾驶员接入服务流程指南,协议样本;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答复流程;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乘客人身伤害的赔偿制度;

8.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明确车辆运营要求。

第十三条在韶关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或预约出租客运:

2.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排气、噪声排放符合本市环保标准:

4.轴距不少于2500毫米,国家、省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完善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内容。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通过、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经营风险,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与驾驶员签订经营风险告知书,确保理性从业;并应当制定驾驶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接入平台营运的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四)明确平台公司主体责任内容。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从业资格,不得向未在平台注册的车辆、驾驶员派单;可通过安装监控视频等车载终端设备,加强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动态监控;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并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五)修改完善其他部分内容。

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名称、职能等调整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内容表述。

麦田商旅获得蓬莱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10月24日,麦田商旅蓬莱分公司获得了当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正式实现合法经营,今后蓬莱市民在生活出行上又有了新选择。

麦田商旅获得蓬莱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插图

接下来,麦田商旅蓬莱分公司将按照蓬莱交通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上线运营,对新加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并协助司机进行人证、车证的,以安全、舒适、合法的运营,为当地市民提供出行服务。

细说蓬莱

蓬莱,是山东省烟台市辖区,古称登州。蓬莱盛产优质苹果,也是全国花生生产基地市之一。

蓬莱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历代名胜古迹100余处,蓬莱阁和蓬莱水城,均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戚继光故里、三仙山、海洋极地世界、八仙过海口、艾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韩菲乐园、欧乐堡、欧乐堡水上世界等旅游景点。

蓬莱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的蓬莱阁见证了这座城市厚重的历史,八仙过海的传说也总是能带给人们无限的遐想,尤其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蓬莱正在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诗和远方。

此前麦田商旅在烟台上线运营,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获得烟台市民的信任与好评,麦田商旅发展布局的速度也让大家看到了平台的实力。

蓬莱作为烟台市管辖区,此次能获得该地区牌照对于麦田商旅来说意义重大。作为我国北方著名的海滨风景旅游城市,蓬莱每年游客量巨大,因此对于出行打车的需求也很多。

下一步,麦田商旅将蓬莱看作重点市场布局城市,加快推进蓬莱驾驶员和注册车辆的合规进程,逐步开启麦田商旅在蓬莱地区的出行业务,为蓬莱市民提供更加高效安全的出行服务,助力蓬莱旅游业和民生出行高质量发展。

想要在烟台申请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注意了,烟台发布了网约车市场投资风险提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第46号)商务部4部委《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第1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化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23号)等文件精神,为维护烟台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烟台市现发布区网约市场投资风险提示,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想要在烟台申请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注意了,烟台发布了网约车市场投资风险提示插图

一、截止10月25日,烟台市市区已有网约出平台企业34家,取得《道路运输证》并处于营运状态网约出租车4259辆。市区网约出租车数量增多造成巡游车和网约车日均载客乘次明显下降,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市民和游客出行意愿降低,驾驶员工作时间普遍延长、收入下降。目前,市区网约车市场已接近饱和状态,请谨慎投资网约出租车市场,避免造成损失。

二、有意从事网约出租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要深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自我衡量或评估投资的经营风险,增强法律意识,切忌跟风盲从,避免选择“”、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高风险用车方案从事网约出租车经营。在与平台汽车合作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和确认合同条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办理网约出租车运输证后,并不能确保进入所期望的网约出租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经营。建议有意从事网约出租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提前审核并与公司签订入网运营意向书后购买车辆。

三、平台公司未取得网约出租车经营许可,不得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出租车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相关规定:网约出租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应退出经营。请有意从事网约出租车经营的人员,深入了解政策规定,合理评估经营风险。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将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督促网约出租车平台公司切实落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为全市网约车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障网约车行业安全、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各网约出租车平台企业有义务将本风险提示内容告知汽车合作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有关单位、个人无视本风险提示,继续进行行业投资的,应自行承担相关政策、法律与投资风险。

网车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网车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网车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插图

要将牌照申请材料分别整理汇总,提交给相关交通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税务机关、人民银行、网信部门。

材料内容繁多,申请流程复杂冗长,若未做好充足的准备,可能由于材料不充分被多次拒绝,从而影

响客户运营推广计划,然后重新进行服务能力认定,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了。

拓展小知识

一、网车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是指2017年2月8日,北京市政府为首约科技也就是颁发的

证件。这也是自2016年底六部委联合发文规范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北京市网约车落地《实施

细则》颁布后,北京市颁发的首个网约车平台资质。

截至2018年8月,在省级层面,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指导意见:在城市层面,有214个城市已经发布实施细则,53个城市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中,34个已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已有80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获得经营许可,各地累计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万多本、车辆运输证20万多本。

二、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网约车经营申请表

2、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以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3、企法人营/执照这个要分为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供营/执照。外商的应该提供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

4、具备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以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6、数据库接入情况。

7、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

8、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

9、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协议文本。

10、服务所在的办公场所、管理人员的信息。

11、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12、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济南网约车新规: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0月1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济南网约车新规: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插图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赵之祥介绍,修改后的《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包括总则、经营许可、经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五十六条。

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规范了一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扩大了法规的适用范围。原条例适用范围仅限于市区,修改后扩展至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原条例只对巡游出做出规范,新条例也将网约这种新业态行业规范和有序发展纳入调整范围,在经营资质、经营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二是确立了客运出租车的发展定位。依据国务院对各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客运出租汽车”的明确要求,法规第三条确定了“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遵循统筹管理、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公众”行业发展原则,并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客运出租汽车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客运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促进行业融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需要强调的是: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巡游车和网约车发展规模”,这是个基本定位。

三是明确了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体制。本条例规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权限或者职责分工负责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督局应当加强客运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设备和不正当竞争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量违法等行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等行为。公安机关负责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驾驶员审查和车辆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客运出租汽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网信、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四是设定了鼓励性条款。主要是三个方面:即鼓励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加强智能化管理;鼓励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鼓励采用符合城市环保要求的新能源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

第二章“经营许可”是重点章节,主要规定了以下四方面内容:

1、明确了客运出租车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是关系到城市形象的服务性行业,从事运营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素质关系到乘客安全、服务质量和城市形象。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的要求:一是规定了申请巡游车经营许可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审批;同时规定,巡游车车辆经营权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二是规定了申请网约车经营许可的条件,条例对申请网约车经营许可作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五个硬性条件,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符定的线上服务能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在本行政区域内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营资金、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三是规定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的条件,确保运营车辆安全、舒适,符合标准,规范运营;四是规定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车辆和驾驶员所设定的条件,是针对巡游车和网约车两个业态的,规定条件是统一的,这样规定,是为了推进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减少行业壁垒和业态歧视。

2、明确了客运出租车行业的市场退出制度。 一是对收回巡游车车辆经营权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二是对吊销网约车经营者经营许可证情形作了规定;三是对撤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情形作了规定。力求出租车市场环境开放、透明、规范,形成许可制度的闭环管理。

3、明确车辆经营权管理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巡游车车辆经营权的新增作出规定。 “新增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不得经营主体”。二是对车辆经营权的变更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巡游车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十分关注的巡游车车辆经营权变更问题,为有效化解矛盾,体现公平,更好维护稳定,新条例允许巡游车车辆经营权依法变更,具体规定如下:“存量经营权可以变更经营主体;变更经营主体应当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经营协议”。为更好规范经营权管理,同时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4、对莱芜区、钢城区出租车经营权和经营许可作出创制性规定。莱芜区、钢城区共有1600辆巡游车,8家巡游车公司。其现有巡游车的经营关系与济南市其他区县情况不同。巡游车车主和巡游车经营公司实质属于挂靠经营关系,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客运经营企业不得实行挂靠经营。两区的巡游车车主强烈要求通过本次立法,规范理顺巡游车的经营关系,明确车辆产权和车辆经营使用权的归属,重新确认车主和公司的法律地位,改变现有挂靠关系,重新进行经营关系确权。为此,出租出管理部门首先对莱芜、钢城两区经营车辆进行确权:确权后车辆的所有权、经营权归属车主,经营许可归属公司,车主和公司可以合作经营。目前,确权工作基本完成,相关手续正在中。

对此,条例第十九条做出明确规定:“莱芜区、钢城区未取得巡游车经营许可证的车辆经营权持有人,可以与持有巡游车经营许可证的客运出租汽车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从事巡游车经营;也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或者转让巡游车车辆经营权。”“前款规定的持有巡游车经营许可证的客运出租汽车公司可以依法申请、受让、转让巡游车车辆经营权。”

新业态监管下的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出台后,行业逐渐纳入政府的特许监管范围,结束了无序发展的状态,并逐步走向合规化运营阶段。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对经营网约车业务所需办理的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进行整理与分析。

一、网约车业务经营许可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公司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上也合称为网约车业务三证,是网约车业务纳入政府监管后所涉的核心经营资质。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取得的核心牌照。所谓“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实践中,网约车品牌通常由若干关联实体组成的企业集团运营,集团内的企业有着不同的定位和分工,有的作为车辆资产的持有主体,有的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还有的提供汽车维护、处置、融资租赁等附加服务。在整个企业集团中,运营网约车服务平台(APP)并通过该平台将乘客与网约车客运服务(网约车车辆、驾驶服务)连接起来的主体才构成《暂行办法》规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而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同时具备线上和线下服务能力。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也分为线上、线下两个环节。线上环节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只有首先完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手续后,方可向服务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即线下环节。

1.线上办理环节

根据《暂行办法》、《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的规定,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同级的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实施。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满足的条件包括:

(1)具备互联网平台和相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

(2)数据库能够接入主管政府部门的监管平台,具备供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

(3)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

(4)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5)使用电子支付的,需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达成在线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为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逐一满足前述每一单项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就前述(2)数据库接入而言,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完成前期准备后需要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库接入联系函》及相关材料,提请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开展接入联调测试工作。通过测试后,交通运输部出具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批准网约车平台公司与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就前述(4)网络信息安全而言,网约车服务平台需达到三级等保的要求,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的等保测评机构的认证,并需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证明。总而言之,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需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与主管政府部门之间反复协调沟通,并对网约车平台软件进行反复的调试修改,整个过程可能需要3-6个月的时间。

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线上服务能力审核后可以取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网约车经营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其中会载明服务区域是全国还是特定的一个或多个城市。如果服务区域是全国,则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均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凭借该认定结果在全国各个城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而无需再在各个城市分别办理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2.线下办理环节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完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后,还需满足服务所在地的网约车监管法规中规定的线下服务要求,才能向服务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不同于《网约车经营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只能在该市范围内有效。

线下服务能力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在服务所在地设立了服务机构(比如分公司),拥有办公场所和服务网点,组建了当地服务团队,并建立了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具体需以服务所在地的网约车监管法规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作为网约车三证之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为接入网约车平台提供客运服务的车辆所需的取得的牌照。由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轻资产经营,往往平台公司并非是车辆的所有人,但基于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其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7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以上为国家层面的规范性要求,对于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则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可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准入和退出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交办运〔2016〕144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辆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管理,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暂行办法》及当地规定的具体条件,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行审核。在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5日内,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登记或,公安机关通过与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交换对相关信息进行核验,在受理申请5日内,对已通过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车辆,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将相关信息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3)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后5日内,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通过信息交换将相关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与车辆的情形类似,由于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轻资产经营,平台公司可能并非是网约车司机的雇主,但基于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其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同时,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上述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

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附件五“常见问题解答”,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办理网站备案,但如果网约车平台还涉及其他电信业务,还应申请办理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互联网信息为经营性和非经营两类;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只需办理备案即可。我们理解,就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站而言,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仅提供网约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客运服务费,并不涉及收取增值电信业务有关的费用,则该网站为非经营性网站,仅需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并应在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显示备案编号。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如第二部分所述,除了非经营性网站需要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之外,网约车平台涉及其他电信业务的,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电信业务进行许可。根据具体业务模式的不同,网约车平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增值电信业务,尤其是《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中规定的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和B25信息服务业务(见下图电信业务分类),需要另行办理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新业态监管下的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插图

(一)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主要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三大类。其中,交易处理业务与网约车业务的关联程度最大。

结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外商投资互联网、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及实践中的案例, 我们理解,B21类中的交易处理业务主要针对的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本身具备提供网约车客运服务的能力,且面向乘客提供的是自身的网约车客运服务,则属于企业提供服务的行为在互联网上的延伸,该网约车平台不属于第三方交易平台,不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利用自身的网约车平台(移动应用程序APP)撮合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与乘客之间达成交易,并协助双方完成费用支付、交易评价等功能,则构成第三方交易平台,从而需要办理B21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B25信息服务业务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B25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其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是指建立信息平台,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提供平台的服务,平台提供者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用户需要向用户指定的终端、电子邮箱等递送、分发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就网约车业务而言,与B25类中的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的关联程度最大。

如前所述,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的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只要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即可;只有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才应当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利用网约车平台(移动应用程序APP)收集乘客的用车需求,并将乘客的用车需求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服务信息进行匹配整合,撮合交易,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收取信息服务费(或是其他名目的费用),则构成典型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B25类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另外,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利用其网约车平台APP发布广告,并向广告发布方收取广告费用,亦构成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取得B25类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B24呼叫中心业务

我们注意到,网约车平台公司为了应对来自乘客的咨询、投诉以及紧急救助等需要,除了客服外包之外,还着手建设自身的客户服务系统,包括国内呼叫中心。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规定,B24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B24呼叫中心业务针对的是专门承接其他单位的委托,为该单位的利益而面向特定人群提供信息咨询、查询等服务的企业。换言之,如果企业以自用为目的建设呼叫中心,为企业自身的用户提供有关本企业或者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咨询、查询等服务,则不在B24类之列,应不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如果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实际业务模式涉及增值电信业务的,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对增值电信业务的分类并不十分明确,实践中对于增值电信业务的划分和认定也存在一定争议,而且,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业务模式也较为复杂多样,为尽可能降低违规风险,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就自身的业务模式与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确认是否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需要办理哪些种类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