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和滴滴作为国内的两大巨头网约车平台,咱们司机师傅们如果在同样的情况下,跑一天哪个平台的流水会多一些?
首先来看单价,高德的单价确实会比滴滴要便宜一点,但也正是因为便宜导致了滴滴流失的客户越来越多,它也是迫不得已推出了一个一口价特惠单,它的单价也是降到了一块多一公里,有的时候甚至还没有高德的单价高。但是滴滴流失的客户因为种种原因永久性流失了。
所以现在来看司机,跑一天滴滴平均流水三百多,跑一天高德平均流水400多,滴滴平均一天单量十几单,高德的单量二十几单。有的人说高德是拿司机的时间熬出来的流水,我们要抵制要反抗,但是当你喊抵制喊反抗的时候,看一下身边跑高德的师傅们,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是不是不怕苦不怕累?而且滴滴现在也开始走高德的低价模式了,现在网约车已经不是18年19年,你只有适应了它才能笑着把这个行业的钱赚了。
还有哪些想了解的可以打在评论区。
月份:2026年4月
顺风车平台是否是承运人?对交通事故是否有责?三份判决书这么说
顺风车平台是否是承运人?对交通事故是否有责?三份判决书这么说

顺风车有别于商业出行,以车主乘客平等互助的顺路合乘为特征。那么,若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外路人受伤或财产损失,顺风车平台是否有责呢?
发生在江苏和上海的两起顺风车事故中,两地法院认为,顺风车平台作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并未实际参与客运行为,且对涉案事故发生亦不存在过错。同时,顺风车是驾驶员和合乘者双方的自愿民事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顺风车平台法律地位类似于“居间”,无法律依据表明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顺风车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责任主次
2020年9月,包某某通过某顺风车平台接单,从江苏省句容市前往南京市浦口区,驾驶一辆小轿车在行至南京市某街道时,撞到路边一辆因故障停靠的三轮车,造成该三轮车车主陈某某和另一路人王某某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认定,包某某和陈某某分别负此次事故的主要和次要责任,王某某不承担责任。
就此,陈某某起诉包某某、原车主吴某、两辆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和该顺风车平台等相关方,要求相关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同时,王某某也另行起诉陈某某和上述其他相关方。
在民事判决书中,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本院认定,包某某和陈某某分别承担70%和30%的民事责任。两辆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各自承保范围内分别进行赔付。
顺风车事故导致车外路人受伤,顺风车平台是否有责?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指出:案外人孟某某、郑某某、季某某系通过该出行平台与包某某合乘出行。该平台作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并未实际参与客运行为,且对案涉事故亦不存在过错,故陈某某主张,因包某某注册了该平台顺风车车主,因此该平台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王某某要求该出行平台所属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予支持。
根据法院判定,陈某某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认定为182658.72元,其中已有包某某驾驶车辆的投保公司,太平洋财保南京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0000元。那么,该公司在商业险三者范围内是否应赔偿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者提供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事故发生时,包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案外人员孟某某、郑某某和季某某通过某出行平台合乘出行,虽然由包某某收取费用,但其行为区别于网约车的营运性质,不会显著增加案涉车辆危险程度,也并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因此,太平洋财保南京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仍应进行相应赔付。
顺风车平台是否是承运人?与车主、乘客之间是否是运输合同关系?
在另一则顺风车交通事故民事判决书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出行平台作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并未实际参与客运行为,且对涉案事故发生亦不存在过错。同时,顺风车是驾驶员和合乘者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顺风车平台法律地位类似“居间”,无法律依据表明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顺风车平台性质与承运人有怎样的本质区别呢?根据《民法典》第十九章,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顺风车车主以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与乘客分担出行成本。顺风车平台仅提供信息服务,由车主乘客自行决定是否合乘。顺风车平台针对成功匹配并且完单的订单,收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并不主动对车主派单,对顺风车车主不具有控制力,无雇佣或劳务属性。综上,这并不符合运输服务的特征。
关于顺风车业务性质,2016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6年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把顺风车平台和网约车平台分成两个不同类别对待。其第三十八条指出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也多次就顺风车性质公开回复网友提问。“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
同时,交通运输部强调,“尽管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红星新闻记者 严丹
顺风车成本如何客观全面界定?看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启示
作为共享出行新业态,顺风车能有效提高上路私家车使用效率,环保降堵,满足大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且集约出行。同时,顺风车也带来一些新的法律课题,突出表现在,顺风车与网约车有哪些本质区别,顺风车成本如何合理界定等。那么,如今在司法层面,对这些课题已形成哪些主流意见,体现出怎样的法治精神呢?
近日,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写的关于赵某军诉某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顺风车是否构成非法营运的认定案例,获得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优秀奖(第601号),便是一个生动例证。
在该案中,赵某军因在顺风车平台接单被处以1万元罚款,理由是一次顺路接单收取的车费高过成本,且此前平台记录显示存在跨地市载客行为,不符合顺风车顺道搭乘特征。车主不服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裁决,判定车主顺路接单不构成非法营运,并撤销处罚。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法律要旨有两点:
1.界定顺风车的出行成本,不应只依据固定公式计算燃油费用,还应将道路拥堵、车辆折旧、交通事故风险、车主等待时间等隐形成本及网络平台对顺风车费的抽成考虑在内,全面、客观、公正判断顺风车是否盈利。
2.不能仅以顺风车有盈利就认定构成非法营运,还应考量顺风车主主观过错和行为社会危害性。对主观上不具有非法营运目的的顺风车主,和没有社会危害性的顺道搭乘行为,不应进行行政处罚。
这一判例彰显了“无错不罚”等诸多法治精神,充分展现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引发人们对顺风车合乘性质如何界定,以及作为新业态如何健康规范发展的深入思考。
法院终审撤销处罚的三点理由
2020年11月13日,某市交通运输局对赵某军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进行立案,并处以1万元罚款,理由是其收取车费大于成本,属于盈利行为,同时网络平台记录显示赵某军有郑州和新乡之间的跨地市载客的行为,不符合顺风车顺道搭乘特征。
赵某军不服并起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0日作出(2021)豫0102行初50号行政判决,撤销对赵某处罚以及行政复议决定书。之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2021)豫01行终450号行政判决,维持原判,该案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首先,认定赵某军涉案行程“盈利”结论与实际不符。赵某军在网络平台注册成为顺风车车主,涉案行程系赵某军从该网络平台接到的顺风车订单,网络平台计算该行程乘客需支付25.7元,金额多少并不由赵某军决定。而某市交通运输局计算的9.7元的行程成本,仅是根据车型、油耗、行驶里程、当日油价做出的理想计算,忽略网络平台服务费、车龄及拥堵产生的油耗等客观因素。
其次从线路看,赵某军此次出行属于顺道搭乘乘客行为。赵某军家住新郑市龙湖镇,去往郑州市郑东新区天泽街做代驾,从出行路线看,其往返于家庭地址和代驾地点之间搭乘与其路线基本一致的乘客,与出行路线大致相同的人共同分担出行成本。
最后,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未充分考虑赵某军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顺风车业务的客观事实及性质,也未全面考虑其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将涉案搭乘行为及其后果全部归责于车主,对涉案载客行为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未予正确认定,明显失当。
客观全面界定顺风车通行成本,是判断顺风车是否盈利的前提
在如何确定顺风车出行成本问题上,地方规定不尽一致,表述最为全面的是燃料费、通行费、车辆折旧等直接费用。
但法院认为:首先,车辆配置单显示的工信部百公里油耗是车辆在固定环境中按照固定速度测算出的车型实验室百公里油耗,仅是理论实验数据,日常驾驶中因车辆使用年限增加油耗会上升,司机驾驶习惯和出行线路交通状况等对油耗均有影响。
其次,除燃油费用这一经济成本外,时间成本也是重要因素,车主搭乘合乘人员,必定会产生或长或短的等待时间成本等。
再次,乘客支付费用中有一部分会作为信息服务费或管理费支付给网络信息平台,并非全部为车主所收取。
因此,从更客观和更具有可操作性角度考量,顺风车通行成本不应仅依据顺风车的油耗、当日油价和行驶里程来计算,还应将车主等待时间成本、交通事故风险成本、道路交通拥堵、车辆老旧产生的油耗等隐形成本及网络平台收取的服务费考虑在内,准确认定顺风车车主是否盈利。
“无错不罚”彰显法治精神:顺风车主无主观营运故意,客观盈利应免于处罚
案例分析指出,行政处罚过去长期奉行客观归责理念,只要当事人实施相应违法行为,则不论主观如何均予以处罚。但我国亦有学者指出,任何公正合理的制裁都必须以被制裁行为具有可谴责性为基础,而行为可谴责性就表现为行为人在特定情况下的过错。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社会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资源日趋完备,公民权利概念和法律素养也不断提升,对行政立法水准和执法水平亦有更高期待。
2021年,修订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增加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错不罚”条款回应了学术界呼声和社会实践需要。行政处罚归责理念从客观走向主观,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因为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涵盖了对行政程序完备及行政执法公正的更高要求。
在顺风车领域,顺风车主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自己没有非法营运的故意,而非其没有盈利的客观事实。
案例认为,如果要求顺风车主先准确确定出行成本,再对比该趟行程结束、网络平台提取信息服务费后其可以收取的费用,精确计算出该趟行程是否有盈利,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单,明显是强人所难。因此,只要顺风车主能证明其主观上没有非法营运的故意,即便客观上获得少量盈利,也不应以非法营运为由实施处罚。
“过罚相当”原则:客观评估顺风车是否真的有社会危害性
案例指出,如果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超过违法行为本身应当受到的惩罚限度,不但达不到惩罚目的,还会使人们对于违法行为的痛恨转变为对法律的仇视。基于此,《行政处罚法》总则第四条二款明确规定过罚相当原则,要求作出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行政执法目的实现同时,获得公民个人乃至全社会认可和尊重。
在顺风车监管领域,假定顺风车主有盈利和主观过错,对其处罚也必须考虑过罚相当原则,因为合法性虽是行政处罚第一要求,但并不是唯一要求。顺风车能够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且共享模式也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应机械理解,认为只要有盈利,无论多少都构成“非法营运”,应客观评价顺风车是否对营运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以衡量作出处罚的必要性。
案例认为,顺风车主放弃独自驾车出行舒适度和时间自由度,搭乘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出行,不仅为合乘人员节约出行成本,还节约社会资源,缓解道路拥堵,即便其获得少量盈利,其社会危害性也无从谈起。
顺风车新业态如何健康规范发展?
交通运输部明确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经历近十年发展,顺风车平台已摸索出一整套保障真顺风属性的规则、机制和流程。
首先是真顺路、低定价和次数限制,这是保障真顺风的前提和核心。
其次是固定常用路线,顺风车车主在注册认证通过之后,第一步都须要设置常用路线,平台基于常用路线为车主推荐顺路乘客。
再次是订单的双向确认,即车主可根据时间路线是否合适等来选择同行乘客,乘客则通过预付款来进行合乘确认。
在碳中和进程深化的宏观视野下,顺风车是全民践行绿色低碳的小切口,切实可行且普适。顺路合乘是车主合乘人员自主选择的民事互助行为,坚持善意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体现对社会发展方向的引领,有助于构建可持续和多赢的绿色发展模式,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严丹)
无拘无束的幸运风筝说:难得的好法官
流水朝夕说:彰显法律人性化的判决交通系统输在机械思维。
相忘江湖257373114:免费不就完了
跨城顺风车成热点,不同平台的优劣势是什么,我使用了五家平台
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顺风车车主的行列。顺风车作为一种绿色出行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减少交通拥堵,还能为车主带来额外的收入。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探寻这些顺风车车主的平台,看看哪个最适合你!

一、哈啰出行
哈啰的优点在于便宜,比其它的平台滴滴出行、曹操出行、T3出行、花小猪打车、美团打车还要便宜,一方面为了快速占领市场,另一方面也是利用单车的流量优势快速引流,对乘客来说价格便宜很好,对司机来说就是另一种感觉了。
二、嘀嗒出行
嘀嗒出行的优势是起步早,用户基础多。发布自己的出行信息比较方便,上面接单的司机还挺多,不会等太长时间。同时,嘀嗒出行还开通了电子支付、评价系统等功能,让整个出行过程更加便捷。
三、曹操出行
曹操出行我还是习惯坐网约车,顺风车最大的感觉就是坐的车很好,曹操出行的车辆多为中高端车型,而且曹操还有自己的品牌专属车,能够为乘客提供更加舒适的乘车体验。
四、滴滴顺风车
滴滴就不用多说了,拥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和车辆资源。接单速度嘎嘎快,而且在这六家平台里,应该是安全系数最高的,整个UI设计的也很合理,不会让人找不到北。整个拼车过程更加安全、便捷,客服也好找。

五、高德打车
高德真的是入驻平台多,优点是可以对比价格,自己选一家最合适的。还能定制自己的出行需求,甚至你可以在上面自己选车。此外高德的集中度很高,你只要下载一个地图,你就能使用打车功能,不用再另外下载或者是使用小程序了。
在拉客之前,我们要清楚什么是顺风车
在拉客之前,我们首先要清楚什么是顺风车。
顺风车,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同一方向上行驶的车辆中,乘客与司机互相帮助,共享出行的服务模式。顺风车的出现,既满足了乘客的出行需求,又提高了车主的利用率,形成了一种互利互惠的交通方式。
而作为一个拉客者,我们要充分理解这个概念,才能更好地去拉客。在拉客之前,我们可以进行一些策划和准备工作,以保证拉客的顺利进行。
首先,我们需要找到一个适合的拉客地点。这个地点最好是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加吸引乘客的注意。可以选择一些热门的商业区或者车站附近,这样的地点通常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人群。
一旦确定了地点,接下来就是展示自己与众不同的拉客方式。
可以通过设立一个专属标识,让乘客能够一眼就看到,并且能够快速找到你。此外,还可以准备一些小礼物或者优惠券,作为拉客的奖励,吸引更多的乘客。
当乘客上车后,我们可以与他们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通过与乘客的互动,可以更好地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比如,根据乘客的要求,可以提供一些背景音乐或者空调温度等调节,让乘客感到舒适和满意。
除了提供基本的出行服务外,我们还可以从细节入手,提供更多的舒适体验。比如,准备一些瓶装水、零食和柔软的座椅垫等,让乘客感到贴心和温暖。同时,还可以为乘客提供免费的Wi-Fi以及充电设备,满足他们若干出行需求。
当乘客在顺利到达目的地后,我们可以与他们进行一次简单的问候和告别。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再次感谢乘客的选择,表示对他们的热情服务是我们的荣幸。
最后,我们可以要求乘客给予建议和反馈,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借助社交媒体等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的服务。可以鼓励乘客给予好评和分享,以此来扩大我们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乘客。
通过以上的方法和策略,我们不仅可以提高顺风车拉客的成功率,还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因为我们不仅仅是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更是以真诚和热情赢得乘客的信任和好评,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和口碑。

事关搭“顺风车”,昆明市出管局提示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讯5月6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发布“搭乘顺风车风险提示”,告知市民谨慎选择搭乘顺风车。
据介绍,近期,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收到了很多市民关于搭乘顺风车的投诉。由于市民对顺风车不了解,很多把顺风车当成营运车辆,线下交易,维权困难。车主对顺风车也不了解,通过各种渠道咨询顺风车是否违法,执法部门是否要查扣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特发布“搭乘顺风车风险提示”。
顺风车是两个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互助行为,并不属于法律规范的网约车范畴,不属于营运活动,其应当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通过顺风车平台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搭乘;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费用为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在通勤、节假日等时段内。 目前,市场上顺风车平台较多,在承担安全保障责任方面良莠不齐,在保障车主和搭乘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方面还有诸多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无对顺风车平台法律定位及责任承担明确规定,故从事顺风车业务或搭乘顺风车均存在一定风险和安全隐患。因此,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给广大市民作如下提示:
一、顺风车搭乘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私人小客车合乘是合乘双方自愿的互助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履行和承担。由于私人小客车不属于营运车辆,不需要办理车辆、驾驶员运营资质,无法规要求车辆须购买强制营运保险等保险,乘坐顺风车一旦发生事故,合乘各方将面临较大风险和难以弥补的损失。 广大市民朋友通过顺风车出行时,谨记不能进行线下支付,以防范不诚信车主甩客、人车不一致、迟到等导致的风险,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维权困难等风险,建议尽量乘坐出租车、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或通过在属地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预约出行。
二、顺风车车主可能面临的风险。
通过顺风车平台以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符合现行政策规范,信息服务平台、车辆、驾驶员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顺风车车主应当取得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一定驾驶经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应当为7座(含)以下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通过环保检测和车辆安全检测,技术性能及状况应当良好。 机动车驾驶属于高危活动。私人小客车不属于营运车辆,车辆未强制要求购买营运保险,购买的车上人员保险也相对较低,在提供合乘服务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依法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营业性运输业务有严格的界定,对于不满足私人小客车顺风车合乘四个条件的,或诱导搭乘人员线下交易的,则可能被视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运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对车辆予以查扣,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还特别提示:拟从事顺风车的车主,在注册成为顺风车前,应详细向平台了解相应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等事项,在注册时要认真阅读平台APP相关弹窗勾选提示内容;在出行时,请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谨慎驾驶,确保出行安全,以避免不必要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绍芬
责编:谢春梅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本文来自【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仅代表作者观点。
春节出行观察:顺风车返乡需求增加,租车取车更早、租期更长
“人找车”“车找人”,临近春节,搭乘顺风车返乡的需求升温,嘀嗒顺风车、哈啰顺风车平台活跃度提高,根据哈啰顺风车预约出行单量预计,今年春运顺风车出行需求同比增长90%以上。需求在14日达到第一个高峰,返程高峰将会出现在1月25日和2月5日。
与此同时,“探亲+旅游”也让春节租车市场快速复苏,神州租车、一嗨租车、悟空出行等头部租车平台订单量大增,“取车早,租期长”成为今年春节租车市场特点;此外,新能源车型也受到关注。业内人士认为,2023年租车自驾市场有望创历史新高。

神州租车网站页面。官网/截图
春节返乡顺风车需求增加
“在顺风车平台接单,又能分摊路费,还能小赚一点钱,挺不错。”1月16日,顺风车平台用户李洋(化名)表示,前两年都就地过年,今年在顺风车平台约顺路单,分享座位也能解解闷。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临近春节假期,顺风出行大增,不少用户发布行程需求。目前,嘀嗒顺风车、哈啰顺风车等平台活跃度也在上升。
嘀嗒出行联合创始人&市场部副总裁李金龙介绍,今年春运较为特殊,是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的第一个春运。顺风车作为春运的重要补充,因其具有点对点、一站直达等优势,是大众出行的首选之一。初步分析研判,今年春节期间,顺风车从地方中心城市往返周边县、乡、镇、村的路线占据较大比例,能在不额外增加运力的前提下,有效满足部分人群的分散式返乡、出行需求。
“顺风车产品的理念肇始于春节和春运。长距离和点到点的需求特征,与顺风车顺路撮合、定价较低的产品理念天然契合。相应地,顺风车业务有利于平抑春运带来的短时爆发出行需求高峰,有助于春运错峰、有序进行。据推算,整个春运周期,顺风车的客运量将快速接近民航的50%的运力水平。”哈啰顺风车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哈啰顺风车预约出行单量预计,今年春运顺风车出行需求同比增长90%以上。需求在14日达到第一个高峰,返程高峰将会出现在1月25日和2月5日。预计今年春运周期,仅哈啰顺风车就会有约2000万人次乘坐跨城顺风车回家和返程,300公里以上出行需求将会大幅提升。出发地集中在北京、珠三角、江浙沪,热门目的地则集中在湖南、粤西、江西、广西、河南等地。
近年来,疫情影响出行,顺风出行需求受到抑制。此前,为了让平台有更高活跃度,吸引更多车主加入,不少顺风车平台加大拉新优惠力度。面对今年春节顺风出行,各平台也加大投入,做好平台保障工作。
“在满足大众出行需求、提供安全、便捷出行体验基础之上,如何更好保障大众健康出行成为各平台春运期间重中之重。为此,嘀嗒出行启动‘冬日暖阳’行动,并发布春运安全健康保障公告,7×24小时安全值班、强化应急保障、提前落实26项全面安全自查。”李金龙介绍。
哈啰顺风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哈啰顺风车从1月7日开始已经启动春运出行保障工作。哈啰顺风车将会提供数千万元的车主激励金,鼓励车主老乡分享空座,帮助异乡人回家团圆,助力春运错峰、有序开展。
“跨省长途游”助推租车热
“今年春节准备旅游出行,去当地租一辆车,可以自由放松一些。”浙江的孙先生打算春节去云南旅游,做好攻略,更倾向到当地租车游玩,更灵活方便。
随着防疫政策调整后,近来长短期租车市场发生变化。一嗨出行数据显示,在“新十条”发布后当日,一嗨全国订单环比增长超过50%,其中海南省的环比增长达到84%,当天订单总量超过去年同期水平;黑龙江、辽宁、广西、云南等多省或自治区的订单环比增长均超过60%。
“以元旦为界,前后两周的对比来看,非节假日用车的订单量增长近100%,且主要由短租订单增长所带来的。订单急速回升的城市集中在去年12月感染高峰过去后的地区,比如北京、成都、武汉、南京、天津、重庆等高线城市市民,以及许多南方城市,如云南的西双版纳、广西的崇左,以及海南全省。”一嗨出行市场兼品牌总监乔文倩介绍。
春节临近,返乡探亲需求增加。悟空出行联合创始人&CMO朱旭介绍,今年受利好政策影响,春节期间订车高峰已从元旦后开启,跨省长途游成今年主旋律,不少人选择自驾这种安全和自由度更高的形式回家过年;租车时长同比以往会更长,租车回家与带家人自驾游,成为春节期间主要租车目的。
随着出行政策的放松,大家对今年春节的出行,如回家过年、过冬出游等期待值提高,和以往相比,呈现了“预订快”“取车早”等特点。“以广东、海南、云南等为代表的务工及旅游城市,租车需求涨势快速上升;同比往年春节预订来说,订单涨幅超100%。此外,由于春节团聚的特殊属性,今年客户的取车时间比往年早,租期更长。”神州租车区域管理部总监刘四化也提到。
一嗨出行数据显示,元旦后一周相比去年同期,非节假日用车的订单量增长40%。全国所有门店都已开始为春运订单忙碌,订单量远超2019年同期水平。截至目前,2023年春节期间的整体订单量同比增长100%。距离春节尚有一周多时间,多省预订率创历史同期新高。
新能源车型与自助取还受关注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普及率提高,充电网络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也成为用户青睐的车型。朱旭介绍,旅行过年成为当下诸多家庭新兴的过年模式;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租车订单量也增长较快,经济型车辆成为最抢手的车型。
“伴随着家人出行等因素,今年SUV、MPV车型也更受追捧,更容易满足春节期间采购与全家出行的客观需求;电动车今年比以往更受欢迎,多利于充电桩更加便利,不少人也想通过租车的形式来深度体验新能源车辆。”朱旭分析。
不同车型可以满足不同人群需求,“今年一嗨在全国范围内投放了经济型、舒适性、精英型、SUV、MPV等各个类型的新车,涵盖众多汽车品牌,并且还投放了一系列新能源车型,为消费者带来更多元的出行选择和优质的出行体验。”乔文倩介绍。
后疫情时代,安全方便仍是用户体验的关键。乔文倩表示,进入后疫情时代,出行仍需做好个人防护降低感染风险。一嗨在全国500多座城市开设了10000多服务网点,全国任意网点支持异地取还,提供私密用车服务。
“目前神州租车在全国机场、高铁设有3500家服务网点,车队规模近12万辆,过半为一年以内新车,为用户提供全程无接触自助取还、免押、异地还车等租车服务。”刘四化介绍。
对于2023年租车行业的发展,从业者都表示有信心。刘四化提到,目前春节期间预订率已超往年同期水平,预计节前3天左右迎来春运租车最高峰。
“从目前我们的预订情况来看,春节租车自驾市场整体已经超越2019年的水平,这代表广大消费者的出行、出游信心已经恢复,2023年租车自驾市场有望创历史新高。”
什么是顺风车?哪款软件更受欢迎?
顺风车,这个在21世纪逐渐在大众中流行的词汇,象征着一种现代化的出行方式——搭便车、顺路车或拼车。在汉语中,“顺风”蕴含着顺利与和顺的寓意,也暗示着随风而行的自由与便捷。

这种出行方式对乘客和车主都带来了明显的好处。对于乘客来说,搭乘顺风车能够显著减少出行成本;而对于车主而言,他们通过分享空余座位获得额外收入,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
2014年,首款顺风车软件嘀嗒出行应运而生。然而,当时的网约车市场正经历着快的打车和滴滴打车的补贴大战,这两大巨头在资本的扶持下通过巨额补贴迅速培养了中国用户的网约车习惯。在此背景下,刚刚起步的嘀嗒出行显得势单力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格局发生了变化。2018年,滴滴顺风车连续发生两起司机杀害乘客的恶性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顺风车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滴滴顺风车因此暂停服务,直到2019年11月才重启。这一事件为嘀嗒出行等竞争对手提供了赶超的机会。
使用顺风车软件的用户群体具有多样性,但主要以有频繁出行需求的人群为主。例如,许多上班族选择顺风车作为通勤方式,以节省交通费用并避免拥挤的公共交通。对于学生和旅游者来说,顺风车同样是一种经济实惠且灵活的出行方式。而对于需要长途出行的人群来说,顺风车则提供了一种比公共交通更舒适、比租车更经济的选择。
在目前的顺风车软件市场中,嘀嗒出行、哈啰顺风车和滴滴顺风车是用户常用的几款软件。那么,你更倾向于使用哪一款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选择和体验。
顺风车哪款软件更受欢迎
95后探索者说:个人使用后的感觉,顺风车软件确实方便了不少学生群体。乡村学生周末回家返校确实不方便,校车公交车等站点离家较远,打车又负担不起。同村三四个同学一起坐顺风车方便又实惠。为科技进步给人们出行带来便捷点赞
高德也来卷跑腿市场,网约车的生意这么不好做了?
现在网约车平台的业务,玩儿得是越来越花了。
就在前不久,世超打车的时候,发现高德悄悄上线了一个秒送业务。

入口在打车的页面上,点进去输入地址就能帮你送、取东西,有两轮拼送和四轮直送两种选择。
其实说白了,就是跑腿。
世超试了试,从公司到杭州西站大约 3 公里的距离,拼送最少11块,直送差不多 18 块。

有意思的地方是,高德还不是第一家这么做的网约车平台。
今年 6 月,滴滴也推出过类似的滴滴快送。

难道现在网约车平台都开始流行搞副业了?
事实上,跑腿并不是这两年才出现的新兴市场。
更早之前,大概在 2014 年的时候,达达和闪送就已经成立了,接着,顺丰同城、 UU 跑腿先后上线,美团、饿了么也顺势推出旗下跑腿业务美团跑腿和蜂鸟即配。
这几年,大厂们本地生活业务的发展再加上疫情的催化,又给跑腿市场添了把火,除了一二线城市,在很多十八线小县城,也各有各的本地跑腿服务商。
在这些跑腿玩家里,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像美团、饿了么这些自带流量的综合性平台,另外一类,就是闪送、 UU 跑腿这一类的独立第三方跑腿平台。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跑腿市场其实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行业格局。
艾媒数据显示,美团跑腿( 60.1% )是消费者最常使用的跑腿品牌,其次分别为饿了么跑腿( 29.8% )和闪送( 27.8% )。

除了这几个玩家以外,顺丰同城、达达快送、 UU 跑腿等也紧随其后,各自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
可以说,现在的跑腿市场已经算不上一片蓝海了,甚至还卷得很。。。
但滴滴、高德这些个网约车平台,却还要接二连三挤进来,到底图个啥啊?
跑腿市场能火起来,自然是因为有需求在。
相信大伙儿多多少少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出门之后发现重要的东西落家里了、想买的东西外卖平台上买不到…

根据艾媒咨询的数据显示, 38.4% 的消费者由于忘带物品,使用跑腿帮取送;37.3% 的消费者使用跑腿帮买东西;此外,帮排队( 26.7% )、送文件( 19.2% )等需求也逐渐增多。
像跑腿这种多场景、非标准化还很分散的需求,频次相对外卖也没那么高,但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市场。
据统计,我国跑腿行业市场规模从 2018 年的 13 亿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31 亿元,市场规模翻了十倍。

而从供给端来看,网约车平台入局跑腿也为多方共赢提供了可能性。
大伙儿应该也知道,在高德上打车其实一直都是第三方出行服务商提供运力,高德做的事情只是把用户和这些服务商撮合到一起。
而在跑腿这件事情上,高德同样照搬了和网约车一样的套路:聚合。
高德秒送的接入了饿了么的蜂鸟跑腿、顺丰同城和UU配送,四轮直送估摸着也是平台上的网约车。相当于,高德不需要亲自下场组建运力,就快速整合了行业资源打入跑腿市场。
同样,滴滴快送采取的也是聚合模式,当时一上线就接入了达达和闪送,接着又跟顺丰同城和闪急送合作,甚至还聚合了聚合多个跑腿服务商的聚合平台麦芽田,堪称跑腿版俄罗斯套娃。

这种轻资产模式节约了一大笔运营成本,要知道,自建运力一直以来都是跑腿服务商的 “ 硬伤 ” 。
就拿顺丰同城来说,财报显示, 2019-2022 年,顺丰同城的劳务外包成本分别为 21.11 亿元、 48.60 亿元、 79.18 亿元、 96.34 亿元,单单这部分成本就占了营业成本的 90% 以上。
高企的人力成本让顺丰同城连年亏损,今年上半年才刚刚扭亏。
与此同时,聚合模式也很巧妙地避开了跟第三方跑腿服务商的正面冲突。
虽然高德秒送、滴滴快送看起来是在做跑腿,但跟这些跑腿平台并不是直接的竞争关系。

网约车平台自带流量, UU 跑腿、闪送这些跑腿服务商可以把网约车平台当做一个新的流量入口,获得更多的用户。
今年 4 月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共收到网约车订单 7.06 亿单,环比下降 1.4 %。然而,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司机数量,却上升到了 17.7 万人。
狼多肉少的结果,显而易见。
总的来说,高德、滴滴这些网约车平台入局跑腿市场,一方面是出于需求增长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在借助聚合平台的优势寻找新增量。
最后,前面咱也提到,跑腿虽然市场规模大,但具体到每一个订单,既分散又随机,这些订单还要被不同的跑腿服务平台瓜分。
所以这么看来,聚合或许才是跑腿的出路,高德现在搞跑腿聚合,没啥毛病。
只不过,网约车入局跑腿市场免不了烧钱补贴,但对比其他家动不动打骨折的优惠,高德秒送这次的优惠力度并不算特别大。
再加上,秒送并没有在首页推流,大概率高德这次还是试试水的心态,把它看作是高德拓展出行生态的一块小拼图,会更贴切。
可以确认的就是,网约车平台的入场,再次把整个跑腿行业往聚合的方向推了一把。
但这种已经在网约车上验证成功的商业模式,能不能在跑腿市场上完美复制,可能还得打个问号。
记者江西调查报道:高德打车,打来的是什么车?
来源:【人民网】
“无证车运营”“未对司机进行身份核验”“私自发送营销短信”……近期,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出现不少关于高德打车聚合平台的投诉。
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就江西而言,2022年下半年以来,针对高德打车聚合平台模式下出现的无证车辆、无证驾驶员接单等种种乱象,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致力于提升网约车合规率。
那么,高德打车聚合平台在江西各地快速发展的背后,一直困扰监管部门和乘客的问题现状如何?人民网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采访。
平台众多“迷人眼” 乘客维权该找谁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江西市场上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平台可分为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聚合平台两类。网约车平台在获得资质后,可直接进行网约车经营活动,如司乘匹配、价格调控、运力调度等;网约车聚合平台则负责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作为第三方网约车平台与用户的“桥梁”,帮助完成网约车服务。
在江西南昌,记者使用高德地图中的打车功能时,发现车辆全部来源于第三方网约车服务商,数量高达几十家。
“第一次来南昌不认识路,我用高德地图搜索了一下目的地后,发现页面上有打车功能,点开后跳出了40多家网约车公司。”从合肥来南昌出差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打车时,系统已经自动帮用户勾选了好几家网约车公司,自己只要点击“立即打车”就行,至于来接你的是哪家公司,一时半会儿还真不清楚。
此外,“高德打车聚合平台下网约车公司众多,为什么乘客下单的时候平台只勾选了部分公司,甚至有时候只勾选一家公司”这一点,让不少乘客产生了疑问。有用户表示:“作为一名女生,晚上打车我还会比较在意平台是否靠谱,如果系统自动帮我匹配没有听过的网约车公司,我会重新选择。”
“入驻高德打车聚合平台的网约车公司那么多,想要在平台上获取更多的流量,被平台主推,以第一时间进入乘客的视线,那就要花钱。”这事在长期通过高德打车聚合平台接单的司机候先生看来,是当前无法改变的行业潜规则。
针对乘客的疑问和司机侯先生的说法,高德打车方面则回复称:从未向网约车平台售卖流量。
除了以上问题,还有网友反映,高德打车聚合平台存在车辆、司机合规率低等问题,遇到安全事故、纠纷后,乘客维权难。
“用高德打车预约第二天的车,但是当天早上司机爽约了,给高德打车客服反映,人家说我们就是平台,只能转达服务商给出的反馈。”近日,市民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碰到的糟心事。
“因为大清早赶火车才在平台上约车,结果司机一取消,搞得我措手不及。”高先生认为,高德打车聚合平台在客户的每一笔订单里都抽取了佣金,碰到投诉就“甩锅”,太不负责任了。
“很多人都用过高德打车,但是部分乘客并不了解,以为高德打车叫来的车都是高德旗下的,一旦出现问题就联系高德,其实并不是。”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高级主办龚都鹍告诉记者,高德打车作为网约车聚合平台,被称为“平台中的平台”,通过把用户的用车需求导流到网约车平台赚取佣金。
据黑猫投诉平台6月红黑榜显示,上榜网约车黑榜的大多汇集在聚合平台。不少乘客表示,遇到司机乱收费、遗失物品等情况时只能通过聚合平台投诉,但是平台又把责任推给了网约车企业,互相推诿扯皮。
对于乘客遇到的这一问题,高德方面回应称,关于驾驶员的投诉,高德打车不参与驾驶员管理,接到相关投诉后,高德打车会转交至驾驶员注册接单的网约车平台跟进处理,并持续督促问题解决:“高德打车2019年即联合合作网约车平台推出‘敢坐敢赔’服务承诺,乘客在遇到车费类问题时,48小时内完成处理,如超时未处理完成,高德打车会直接对乘客进行赔付。”
“无证”司机也能上路接单 注册一次通过
何女士经常坐网约车出行,由于工作时间自由,便想着兼职去开网约车。在一次跟司机的聊天中,她得知高德打车接入的部分网约车平台不要“证”就可以注册,且注册成功后马上就可以上路接单。
为了验证此事,何女士回家便按照司机提供的方法进行操作,果然提交注册材料几分钟后就收到平台的消息。得知自己注册成功,何女士既惊喜又惊讶。
“司机教我下载‘单多多助手’这个APP,下载后发现可以从这里加入到‘900出行’的司机端,新用户注册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正反面、行驶证正反面以及交强险。”何女士说,至于平台要求的网约车驾驶证和运输证,可以选择无,上传资料后没几分钟就收到平台发来的注册成功的消息。
第二天趁中午休息之际,何女士尝试上路接单。“打开APP后,点击‘点击接单’,然后等高德打车聚合平台派单就可以了。”何女士告诉记者,接到第一单的时候还有些激动,后面就慢慢习惯了。
尝到了开网约车的甜头后,何女士想多加入几个平台,于是,当她看到司机群分享的高德打车合作平台新司机招募小程序时,便用手机扫码进入。“选择自己所在的城市后,页面就出现了几十款打车平台,你想加入哪个就加入哪个,填写资料即可,操作很简单。只是不知道自己这种‘无证’司机上路会不会被抓,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何女士说。
据记者了解,所有在“900出行”司机端注册成功的司机都被接入到高德打车的平台,因此,乘客通过高德打车这个平台进行打车,可能会被随机分配到“900出行”平台。而根据何女士的提示,记者试着扫码进入高德打车合作平台新司机招募小程序,随机选择了加入“飞马出行”,该平台只要求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没有其他要求。几分钟后,记者收到“通过审核,登录司机端即可马上接单”的消息。与此同时,记者再次申请加入了“及客出行”,几分钟后收到“注册资料未通过”的消息,审核拒绝原因是网约车驾驶证及运输证信息不通过。
缺少网约车驾驶证和网约车运输证意味着车辆不具备合法运营资质,司机也不具备合法从业资格。何女士认为,这种情况下,司机和车辆能够顺利完成注册,而且还能在高德打车聚合平台上正常接单,显然监管缺失。
“在南昌,高德打车合作上线的网约车平台均在当地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是合规平台,同时也通过了相关服务能力认定。”高德方面回应。
而龚都鹍则认为,高德打车仅审核经营资质显然是不够的:“高德打车作为一个聚合平台,在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司机的时候,首先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核把关,还需要查验聚合平台所接入的网约车平台上的车辆、人员是否合规。”
据业内人士透露,部分网约车平台注册时开始要求上传网约车驾驶证和网约车运输证,之前都是只要上传身份证、行驶证和驾驶证就行了,非常简单,目前还有些平台要求司机补齐网约车驾驶证和网约车运输证,“不予理睬就是,反正以前注册的账号还能正常接单”。
根据《通知》,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均应办理相应网约车许可。
“高德打车聚合平台放松准入门槛,会导致平台上出现大量的无证司机。”龚都鹍说,无证司机只要注册一个账号就可以接单,不仅对合法经营的司机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也给乘客带来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截至目前,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的违规派单案例中,有442起没有“车证”,357起没有“人证”。
网约车聚合平台要“聚”起规范 方能行稳致远
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网约车聚合平台,已占据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
6月13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发布2023年5月份网约车行业运行基本情况:截至5月31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5月份共收到订单信息7.3亿单,环比上升4.2%。其中,聚合平台完成2.1亿单,环比上升6.8%。
作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行业,合规化、合法化是网约车聚合平台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年来,为了促进高德等网约车聚合平台健康发展,江西各地监管部门陆续进行了监管。
2022年8月,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出了《关于责令高德地图 APP停止在南昌违规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函》,指出高德地图APP在南昌以“聚合”模式为部分网约车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存在为无证车辆、驾驶员提供派单服务、违规营运、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涉嫌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问题。
“目前,我们正在对南昌市84家平台开展资质清查工作,其中仍在运行的有40余家,比较活跃的仅不到20家。”龚都鹍介绍说,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开展资质清查工作,丧失线上或线下服务能力、获得许可后180天内未投入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将被要求整改或吊销许可。
同时,赣州、九江等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也对高德打车开出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反馈高德打车聚合平台在当地运营过程中,存在给未在本市取得许可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及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派单运营的行为。
针对于此,高德方面告诉记者:“高德打车作为聚合平台,如发现不合规的驾驶员和车辆,将督促网约车平台进行处理。此前,在赣州,高德打车聚合平台会同多家网约车平台召开会议,督促网约车平台清退不合规驾驶员389名,不合规车辆317台,组织协助290余名驾驶员报名预约资质考试。”
另有网友注意到,在高德地图“打车”中选择“一口价”,即可实现该类别下所有平台价格一致。
“高德打车不参与网约车平台在司机和乘客两端的定价,‘一口价’为网约车平台制定,高德仅将品类和价格展示给乘客。”对于网友关于“一口价”的疑问,高德方面作出上述回应。
“《通知》明确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龚都鹍认为此举明确了聚合平台的行为边界,能够更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下一步 ,我们将督促网约车聚合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网约车聚合平台在价格调控等方面的不规范行为。”
“《通知》出台的目的在于规范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发展,有效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平台应该尽到哪些主体责任、怎样才能保障乘客和司机的安全,这些都是网约车聚合平台必须直接去解决的问题。”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魏雄认为,只有促进网约车聚合平台健康持续发展,才能真正为老百姓出行提供便利。
对于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魏雄建议,各地应将《通知》作为指导原则和基础,制定具体、符合实际的操作规范,增加相关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制度,通过责任倒逼,督促网约车平台“聚起”规范,行稳致远。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司机和乘客名字均为化名)
(责编:邱烨、帅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