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失业?5年后,网约车驾驶员或将被大规模代替!

自动驾驶的进程正在逐步推进…  

12 月 18 日,中国首个自动驾驶生态运营联盟在苏州成立。在不久的将来,自动驾驶的车辆载着你去想要到达的地方;乘坐公交,只有乘客,这一幕幕也将真实的出现在我们眼前…

今年 10 月底,身在苏州高铁新城的市民,已经可以通过预约乘坐无人公交,与此前无人驾驶项目多在封闭的道路上不同,此次运行的无人公交位于城市开放道路上,是国内已知路程最长的一条无人公交线路

目前,新城已经有 8.4 公里开放了测试道路,还有 55 公里的高等级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道路在建。

T3 出行 CEO 崔大勇认为,由于缺乏真实的应用场景、商业化进程投入大、产业化规模受限等因素,自动驾驶落地还处于”一车、一路、一平台”的模式。

而此次联盟的成立,很好的整合了各类资源,有望打破自动驾驶大规模商业化的现状。

除了无人驾驶,自动驾驶也将大规模出现在领域,未来的打车费用也会比现在少的多。

无人驾驶的成本如何?何时才能大规模落地普及?

T3 出行 CTO 谭天龙表示,随着自动驾驶研究的深入,单公里的驾驶成本也在不停地下降。

最新数据表明,2025 年到 2027年将是自动驾驶运营成本的拐点,到时自动驾驶的成本差不多与有人驾驶相当。

此后,便会迎来自动驾驶的爆发期!

2月1日起,厦门纯电动车才能办网约车车证了

2月1日起,修订版《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新增和更新的必须采用纯型,车辆轴距需不低于2650毫米。

2月1日起,厦门纯电动车才能办网约车车证了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在《办法》施行前已《网约车运输证》的非纯电动车辆,在经营期限内仍可继续运营,只是退出运营后就不能再重新申办了。

截至目前,厦门市共有企业11家,在营网约车约3万辆,其中已有1.6万多辆为纯电动车,纯电动车占比达53%。

以租代购指南之法律详解“以租代购”之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概念与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租赁、买卖的结合体;出租人(一般是汽车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广大客户)对出卖人(4S店)、租赁物(客户看中汽车)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卖人的权利义务
①权利
→出卖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租赁物的价款
②义务(对承租人承担义务)
→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对承租人承担标的物质量瑕疵义务(比如质量不合格)
→对承租人的赔偿义务
→→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不能以质量不合格而拒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①权利
→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
→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②义务
→按照承租人的指示购买租赁物
→向出卖人支付租赁物的价款
→对租赁物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承租人承担
→原则上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以租代购指南之法律详解“以租代购”之融资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①权利
→承租人对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享有买受人的权利(承租人相当于买受人)
②义务
→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即使标的物有瑕疵也照样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租赁期间维修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对租赁物的致害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244条、第248条的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租代购指南之以租代购利率高吗?

以租代购指南之以租代购利率高吗?
在分析利率高低之前,先明确我们这里所指的利率是什么?
提到利率,其实概念很多,什么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平均利率、名义利率等等。在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为了引导消费,一般都会引用相对较低的利率值介绍给客户。而金融行业业内人士一般都采用IRR利率来作为统一的利率衡量指标。(下文中提到的利率都指IRR利率)
在计算利率时,与一般贷款略有不同。一般以租代购方案本金中包含了车辆的购置税和首年的费用,所以计算时要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
以上仅就市面上常见的汽车金融渠道列出大体利率范围,如果要说哪个更划算,其实要结合消费者自身的情况和具体采购渠道来看这个问题。
以租代购指南之以租代购利率高吗?
比如,一般来说,银行贷款的资金是最低的,所以提供给消费者的贷款利率也会更低。但实际情况是,各车企配套的厂商金融公司为了实现促进销量的目的,经常会推出贴息活动。享受贴息活动的车型一般都有超低利率甚至0利率的方案提供给消费者。所以不能说银行贷款利率一定低于厂商金融。
对于很多用户提到的以租代购利率偏高问题。客观来说,目前在市场上大多数以租代购方案的利率是比传统分期贷款方式高。不过这也并不绝对。对于有实力的以租代购平台,由于其体量大、资金获取成本低同时具备厂商集采能力,所以有些方案还是很有优势。这些平台通过厂商渠道批量购买车辆的有时会比市面上的实际销售价格低1~2万元。

汽车以租代购客户常见问题

汽车以租代购客户常见问题:
汽车以租代购是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其中一种形式,它是以客户长辆及二手车车辆处置为一体的打包业务形式为手段从而实现客户分期买车目的的一种汽车消费形式。
车辆以长租的方式,按逐月支付租金,待租期年限到期后,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
以租代购既不是卖车,不同于短租车辆,也不同于汽车消费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汽车厂商金融公司贷款、第三方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等等)。以租代购是以租赁为方式,实现汽车金融目的的一种业务形式。
汽车以租代购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客户接受程度还不是很高,所以有一些客户常见问题,需要以租代购行业从业人员为客户解答。
一、问:为什么以租代购的总费用高于汽车消费贷款的费用?
答: 首先,以租代购客户风险高于汽车消费贷款客户。
汽车以租代购客户一部分为无法全款购车也无法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客户或者为了享受低首付优势的客户,这些客户因为资质较差或首付低,所以风险相对高一些。
汽车以租代购公司如果想为这些客户服务,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控制风险。这个手段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合同期内公司保留车辆所有权。
其次,以租代购业务高于汽车消费贷款客户
汽车以租代购在合同期内是登记在汽车以租代购公司,所以相应的上牌、缴纳、事故理赔等工作都需要公司专门人员提供服务,对应的就需要公司办公地址和办事员工,也就对应的产生了多于银行等纯汽车金融服务的成本费用,所以汽车以租代购的成本收费必然高于汽车贷款。
最后,汽车以租代购和汽车消费贷款是不同的,汽车消费贷款只提供金融服务,汽车以租代购是汽车金融服务+汽车使用其他服务,自然不一样!
打个比方,汽车以租代购和汽车消费贷款就像馒头和面粉的价格。做馒头的除了面粉成本,还有时间、劳动、工艺、失败率等等成本,所以馒头的价格肯定会高于面粉的价格。
有人想买面自己回家做馒头吃,也同样有人想买馒头直接吃,每个人有不同的选择!在市场上有人喜欢买面自己做馒头,也有人喜欢节省时间去直接买馒头。
随着生活条件好了,大家愿意多花钱买馒头吃,节省出时间可以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同样,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汽车以租代购的方式,把汽车服务的全部事情交给专业的企业去做,自己节省时间去做更有意义或更喜欢的事情。
 
二、问:如果当地汽车限购了,牌照能过户给客户吗?

答:您好,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能给您保证的,因为这个是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的。
首先说,如果您能在限购政策出台之前得到消息,您提前结清余款,车辆过户,我们按照合同给您适当的优惠和积极配合您随时过户。
其次,如果以租代购车辆没有能在限购之前过户,那么就要看政府限购政策了。
如果当地限购政策和北京限购政策一样,限购之后不允许车牌过户,那么即使我们想把车牌过户给您,政府也不给呀!到时候您可以把车辆过户到其他地方或者您家亲人的车牌下面。
如果当地政府限购以后还允许存量车牌过户,咱们双方协商可以过户给您。
三、问:车辆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合同中相关条款:“过户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的规定,车辆过户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即承租方)承担,公司不承担过户费用。
不过请放心,过户费用一般也就几百元,不会增加客户很大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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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合法运营?

就个人而言,必须办理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除此之外,司机跑的平台还得在当地办理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重点提醒:如果是持有双证的司机,但接单平台在当地没有获得经营许可,一旦被查获,被处罚的还是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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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办理双证后能终身使用吗?

不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运输局申请延续注册即可,不需要重考。

》有效期为8年,期满则自动退出网约车经营。需要注意的是,车辆里程若达到60万公里,则必须强制报废。若8年后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则可转成社会车辆继续使用。

顺风车算网约车吗?

不算。两者性质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但顺风车运营必须具备以下四个特点:

①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②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③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或免费互助

④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顺风车和网约车需要承担的责任一样吗?

不一样。网约车的本质是经营者,一旦出现事故,就要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顺风车的本质是,如果发生事故,双方之间是普通的民事责任,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双证网约车司机遭出租车恶意举报,被暂扣车辆!

12月28日,河南周口的网约车王师傅,像往常一样开着车搭载着乘客行驶在路上。突然,多辆出租车开始围堵王师傅,导致车辆被逼停,不能动弹。

双证网约车司机遭出租车恶意举报,被暂扣车辆!

交警到达现场后,表示王师傅是在非法营运网约车,并扣下了他的车辆。

但王师傅表示他是的网约车司机,网约车驾驶证、双证都有。

双证网约车司机遭出租车恶意举报,被暂扣车辆!

目前,王师傅正在和公司协商处理这件事……

如果网约车司机说的是实话,持有双证。那这不禁让小编想起了,近日看到的另一则关于河南网约车的新闻。

近日,很多荥阳的网约车司机们表示,他们都持有双证,但是现在一上路,就有可能被处罚被扣车!这是为什么呢?

双证网约车司机遭出租车恶意举报,被暂扣车辆!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网约车司机持有的是郑州的网约车证,是合法有效的,但在荥阳行政区域运营,郑州发的证是不能使用的。

但是在双证司机们持有的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上,写明了运输范围是豫A。网约车司机们还表示荥阳只是郑州下属的单位,近两年大家都是在正常运营。再者说,荥阳地区并没有合法证件的渠道。

双证网约车司机遭出租车恶意举报,被暂扣车辆!

对于这一系列事件,大家怎么看?

世道变了!女乘客出15元“安慰费”企图强吻男司机!

2020年最后一天的晚上,四川出孙先生像往日一样开车搭载乘客跑单。但当晚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人很是无语!

孙先生在接到一位女乘客后,还没开出多远,该乘客就开始问孙先生要电话、微信,结果当然是被拒绝了。到了目的地后,乘客给了20元,实际车费只有5元。

结果,女乘客就趁孙先生找零时,突然掰住他的头,开始强吻司机孙先生。过程中,孙先生一直在用手阻挡,女乘客并没有亲吻到他。

世道变了!女乘客出15元“安慰费”企图强吻男司机!

孙先生还表示“我看清楚那女的了,30岁左右,而且肯定没有喝酒。”女乘客多给的15元,孙先生认为是精神损失费,这根本不对等!

世道变了!女乘客出15元“安慰费”企图强吻男司机!

可能我们往常看到的新闻多是男性强迫女性,毕竟男女力量就有悬殊。但是,就女性对男性的猥亵尺度和底线在哪里?

在男性明确意识到女性要强吻他,做出了抗拒的动作,还是被女性强吻了,那么则可被认定为对男性的性安宁的一种侵犯,已经构成性骚扰这一事实。

世道变了!女乘客出15元“安慰费”企图强吻男司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44条,猥亵他人可处5日以上10以下的拘留。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猥亵罪,则会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相较而言,两性之间,女性可能处在弱势。但是,如果女性猥亵他人,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一点男女无异。

“顺风车”变身“网约车” 界限不清仍是痛点

顺风车作为共享互助的出行方式,切实为共乘双方提供了互助便利,全国对于顺风车的供需不断升温,提供顺风车的平台也越来越多。但有市民向记者反映,顺风车车主进行着同网约车一样的营运,究其原因应是利用了平台漏洞,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我在顺风车平台预约顺风车后,经常遇到顺风车车主同时在多个顺风车平台,有一车拼多单的情况,因沿途送其他乘客,致使我的路程受到影响,行程耗时明显加长。”济南市民马先生告诉记者,为出行方便,他经常在、嘀嗒等顺风车平台上预约顺风车。近期,他的订单通过平台发出后,常遭到他取消订单进行私下交易、或绕道接送其他人等“网约车”行为情况。

同样,不少乘坐过顺风车的市民向记者表示自己也遭遇到类似情况。“不少顺风车车主都会让我取消平台订单,然后把我拉进一个微信拼车群,经常发布拼车信息,这让我感觉很多平台顺风车车主不是顺路接乘,而是借助平台揽客,然后私下跑网约车。”济南市民秦女士说道。

针对大家的质疑,记者采访了跑顺风车业务的。司机杜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人不愿意打‘黑车拼车’,而是通过平台打顺风车,觉得更安全,我就在各个顺风车平台注册了顺风车车主,顺风车准入审核门槛很低,车主不需要有营运资质,感觉平台监管也不是很严格,没有对顺风车的接单方式有严格的接单顺序和界限划分,我也就利用平台的漏洞钻了空子,让自己利益更大化。”

记者下载了多个顺风车平台软件,并注册为顺风车车主。记者在软件中看到,顺风车车主除设置常用路线外,还可以进行附近接单,起点位置直接由地图定位选择,并不是只能遵循常用路线,对于行为分高的车主每日接单和取消订单次数还会分等级增加,顺风车平台上的不严谨、不规范接单方式,让车主有可乘之机,打着顺风车的幌子进行网约车的接单行为。

平台监管功能存在缺失 界限不清仍是痛点

针对车主违规接单行为,某顺风车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平台是明确禁止车主跨平台拼多单的,对于车主使用其他顺风车平台接单的情况确实是监管不能到位,只能根据乘客主动反馈的问题来核实后,对车主作出相应处罚。

“我觉得顺风车平台应该更加积极探索,加强监管方面的力度。”从事网约车软件运营管理的业内人士表示,顺风车是基于车主和乘客各自的出行路线进行匹配的小客车合乘业务,为了更好打击无固定路线接单的非法营运行为将附近接单功能下线。“平台有责任和义务打击用户违规行为,维护平台秩序,保障用户的行程体验和出行安全。”

“顺风车平台应当完善自己的载体功能,包括接单程序、安全系统、意见反馈等,严格依据各地人民政府发布的私人小客车合乘规定来规范平台内的顺风车。”律师于峰告诉记者,由于顺风车的性质是合乘各方自愿的社会互助行为,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应该主动去探索更为完善的监管方法,借鉴吸取各顺风车平台其中好的做法,为老百姓打造真实顺路的顺风车信息服务平台。

相关部门表示,顺风车平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中对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定义来规范运营,平台要将顺风车和网约车运营方式明确区分,遵循各地人民政府发布的私人小客车合乘规定,限制每日接单量,防止以合乘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依据规定限制方式,由车主发单,乘客选单,进行分摊路费的顺风互助出行,若平台出现违规会对之做出处罚。

成都T3出行大量司机要求退车

1月6日,成都杨师傅向《内参》反映,当地很多T3出行司机每天跑的流水不够租金,纷纷要求退车。在运管部门介入下,T3方面已同意无条件退车。

杨师傅说,T3在成都开城已3个多月,采用的是模式,租金一个月3699元。但越到后面,发现越来越难跑了。他提供的最近流水截图显示,1月4日,流水226.12元,同比下降了51.84%,数18,同比下降37.93%;1月5日,流水292.17元,同比下降21.09%,接单数17,同比下降22.73%。除此之外,当地有部分区域显示暂未开放服务,这也给司机的接单带来了一些限制。当天,包括杨师傅在内的很多司机,都找到T3公司方面要求退车,刚开始退车还被要求收取剩余总租金的20%,但在运管部门介入后,T3方面已同意无条件退车。

而几天前,因T3出行近期在当地违规最多,成都多个部门联合入驻检查T3出行成都分公司,并发现其涉嫌违规经营。2020年12月31日下午,联合执法队伍入驻,在对相关数据依法检查时,该平台迟迟未给出相应数据,导致检查时间持续了10多个小时。到2021年1月1日凌晨,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该平台存在向不人员派单、低价促销营销等涉嫌违规经营行为,并将相关证据进行现场固定。

行业内其他重要新闻

1、即日起,石家庄行唐县客运站暂时关闭,所有客运车辆、城内公交车、出租车、旅游包车、网约车暂时停运!

2、1月5日0—24时,辽宁新增一本土病例,卫健委通报,1月4日9时40分以后,乘坐过辽A5V97P网约车或与沈阳市已发现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要尽快主动与所在地的市区(县)两级疾控中心联系。